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面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9日
关于全面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落实“四个到位”为统领,以推进四项核心攻坚任务为抓手,紧盯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全链条排查风险,零容忍整治隐患,切实筑牢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防线,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四个到位”管控要求,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1.事故教训汲取到位。对照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督促企业对隐患开展对标自查,坚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2.重大风险管控到位。聚焦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分级分类梳理高风险点位,建立重点风险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动态化管控,确保重大风险始终盯紧看牢。
3.非法违法打击到位。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无证无照经营、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使用、产品质量不合格等非法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合力。
4.本质安全提升到位。督促市场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扎实推进四项核心攻坚任务,确保安全风险精准防控。
1.深刻反思警醒,全面压实各方安全责任。分层分级压实属地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细化履职清单,消除责任盲区和监管漏洞。
2.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全域穿透式排查整治。紧盯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责任链条,组织开展无死角、拉网式、穿透式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底数。
3.强化闭环治理,提升隐患整治工作质效。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实行台账管理,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跟踪整改销号,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动态清零,实现排查见底、整治彻底,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重拳打非治违,依托行刑衔接强化震慑。实施精准高效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推进行刑衔接落地见效,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提升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震慑力度,推动形成不敢违、不能违的良好监管氛围。
三、排查整治清单
(一)烟花爆竹质量安全攻坚
整治对象: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
排查重点:紧盯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持续开展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销售超药量、超规格、超大筒径、超高筒体、带接驳器等超标违禁产品监督检查。
整治措施:实施“全覆盖排查+靶向性抽检+严格执法”模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紧扣产品核心指标进行靶向抽检;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超标违禁产品行为,对违规企业依法严惩并纳入失信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危险化学品与重点工业产品攻坚
整治对象: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电动自行车、燃气用具、消防产品等关系民生的重点工业产品。
排查重点:聚焦相关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与合规经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三无”产品、无证产品、不合格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主体责任。
整治措施:坚持“排查、抽查、执法”多管齐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压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依法立案查处,形成监管执法震慑。
(三)城镇燃气安全攻坚
整治对象: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燃气器具及配件(灶、管、阀)销售门店、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
排查重点:严查充装非自有产权瓶、超期未检瓶、报废瓶,严查未落实充装前后检查制度及追溯体系运行不畅等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无3C认证、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及不合格连接软管、调压阀。
整治措施:推进“阳光充装”智慧化监管,实现充装过程可视、可追溯;督促企业更换老化管道,完善泄漏报警和联锁切断装置。
(四)特种设备安全攻坚
整治对象: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景区大型游乐设施、重点领域使用的起重机械、叉车以及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锅炉。
排查重点:严查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投入使用、超期未检、超设计参数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使用单位未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未配备持证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未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重点排查电梯制动系统、紧急报警装置,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保护装置。
整治措施:压实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主体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逐一建立台账,跟踪闭环销号;严厉打击未持证作业、虚假维保、“大容小标”违法改造维修特种设备等行为,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推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水平提升。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7月15日):制定细化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
(二)集中攻坚阶段(7月16日—9月15日):组织企业自查自纠,监管部门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建立隐患台账,实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
(三)隐患整治阶段(9月16日—12月15日):对集中攻坚阶段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分类整治,督促隐患整改,并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严防隐患反弹回潮。
(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深化集中攻坚行动成果,梳理汇总攻坚行动中的难点问题,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攻坚行动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二)严格监管执法,压实工作责任。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监管宽松软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意义,及时曝光典型非法违法案例,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信息报送,强化动态调度。全覆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统一按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附件1)填报,实行隐患台账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9月15日前完成第一轮全域全覆盖隐患排查,同步向特设股(局安全办)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度、隐患整治台账、行政执法以及典型隐患整治案例等资料;12月15日前完成全部整改隐患抽查复核,提交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突出问题清单(模板)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存在问题 | 问题描述 | 所属类别 | 整改情况 | 线索移交情况 | 追责情况 | 行刑衔接情况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