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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冶市水利系统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4-29    文章来源: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关于印发《大冶市水利系统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关于迅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治安【2022】8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大冶市水利系统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4月29日

大冶市水利系统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关于迅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治安【202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通过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5月至12月底

二、检查方式

由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分六个检查组,结合水旱灾害防御汛前第二轮检查,分别对各自包保的全市水利在建工程、运行工程、农村饮水工程等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立即作出安排部署、迅速行动,深入查找、坚决整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持续整改,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此次检查对象范围包括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重点检查全市水利在建工程(包括库区移民工程)、农村饮水工程及局直各单位消防工作等。

四、检查内容

(一)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

(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材料、机械、用火用电、库区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参建各方安全生产机构建立、人员配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责任明确及落实等机制体系建立完善情况;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与各施工班组安全生产目标责管理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水利工程各项技术指标、规范、标准的执行,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对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结果记录情况。重点加强脚手架、起重吊装、模板支撑、拆除爆破和深基坑、高边坡、洞室工程等专项检查。

五、工作安排

(一)迅速动员部署。各单位要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切实把开展大检查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参建各单位。

(二)立即全面自查。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开展自查行动,自查工作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要对照检查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改。要检查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重点查现场隐患,以及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

(三)加强专项检查。局六个检查督办组要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突击检查、抽查检查、暗查暗访、专家检查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导检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

(四)认真总结提升。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情况“回头看”,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驻点督导,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提高站位,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认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严峻形势,认真查找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存在的短板弱项,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把这次大检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人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二)切实履行检查职责。

各检查小组要按照大检查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坚决防止检查、督查工作走过场。对发现的各类一般隐患,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专项进行整改,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隐患较大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在建水利工程单位,要责令停工停产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三)严格追究责任,注重资料收集。

对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惩。要在深入开展大检查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进行总结,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治本之策,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注意影像资料收集,及时将《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表》报局质监站存档。

各检查组要将签字后的检查表于每月20日前报质监站存档备查。

附件: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表


附表: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表

被检查单位(项目)名称:                                                           时间:

序号

单位名称

检查部位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

备注

1







2







3







4







5







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