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
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股室、有关生产建设项目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提升水土保持管理水平,奋力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我局现就制定2023年大冶市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与管理情况;
2、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含重大变更)情况、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3、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4、取、弃土(包括渣、石、矸石、尾矿等)场选址及防护情况;
5、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6、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7、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8、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
二、检查方式
1、下达通知:检查前以书面形式下达检查通知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现场记录表(见附件1);
2、现场检查:查看工程现场,对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检查水土保持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3、内业检查:查阅落实有关水土保持工作的档案资料;
4、交流座谈:听取生产建设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情况介绍,并交流、反馈检查意见。
三、检查项目
重点集中检查我市行政区域内2022年度批复的45个生产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2)。
四、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从2023年3月下旬开始,至当年9月底结束,各个项目检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加检查人员
组 长:黄君君
副组长:尹建河 潘茵桦
成 员:胡先佳 石胜明
余春燕段盈子
六、有关事项
请生产建设单位提前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自查,并准备好相关材料,配合检查,同时做好检查汇报工作。检查完毕后我局拟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书》,指出检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明确整改期限,并跟踪督办。对拒不整改的生产建设单位,将依法依规查处。
附件: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现场记录表;
2、2023年大冶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项目清单。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现场记录表
项目名称 | |||||
建设地点 | |||||
开工时间 | 预计完工 时间 | ||||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电话/QQ号 | ||||
水土保持 监测单位 | 水土保持 监理单位 | ||||
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 | 监督检查 时间 | ||||
水土保持 组织管理 | 是否设置了水土保持组织管理机构 | ||||
是否建立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和奖惩制度;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是否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 | |||||
水土保持 方案变更 报批 | 是否存在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情形 | ||||
方案变更报告批复单位、批复文件名称及文号 | |||||
水土保持 后续设计 | 初步设计批复单位、批复文件名称及文号 | ||||
初步设计是否含水土保持篇章,或开展水土保持专项设计 | |||||
弃土(渣)、取土(料)是否开展了点对点勘察与设计 | |||||
水土保持 措施实施 | 根据方案、设计和施工进度,及时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植物和临时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情况简述 | ||||
地表土 保护利用 | 施工中对地表土进行分层剥离、保护和利用情况简述 | ||||
弃土(渣) 场防护 | 位置与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一致性情况简述 | ||||
采取拦档、防洪排导、弃渣碾压堆放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情况简述 | |||||
取土(料)场防护 | 位置与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一致性情况简述 | ||||
采取拦挡、截排水、分级开采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情况简述 | |||||
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 | 缴纳时间、金额,是否足额缴纳 | ||||
水土保持 监测 | 监测单位进场时间 | ||||
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简述,“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 | |||||
向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提交监测资料情况;监测季报在建设单位官方网站、业主和施工项目部公开 | |||||
水土保持 监理 | 监理单位进场时间;监理人员资格和监理单位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 ||||
对水土保持工程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提出质量评定意见情况简述 | |||||
监督检查 意见落实情况 | 对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监督检查意见及时整改落实,并反馈整改意见情况简述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 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完成情况;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开展情况简述 | ||||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 |||||
检查组 | 检查组组长及成员(签字): | ||||
建设 单位 |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 ||||
填表说明:相关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如未开展相关工作,请在对应 栏里填“无”或“未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