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大冶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按照大冶市2022年全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部署,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我局党组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退役军人保障法》结合起来,纳入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准确掌握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退役军人保障法》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切实提升法律素养。全年党组共开展学法12次,通过加强对《退役军人保障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宪法》《保密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及时调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明确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适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二)贯彻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得到落实。我局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提升军人军属地位、集中力量解决退役军人工作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等具体业务工作中,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注重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营造办理事情依法、遇到难题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采取集中学习或自学形式利用主题党日、两学一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宪法》《民法典》《信访条例》和《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全体人员通过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在线学法,单位学习总积分达53631分,人均2979.5分。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退役军人事务开展需要召开依法治市专题学习会议,加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聘请湖北楚之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光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对我局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等工作的指导作用。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创新普法方式方法。通过送法进农村、送法进军营、送法进机关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的浓厚氛围,推动了基层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促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员干部工作提质增效,依法管理、办理退役军人事务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同时依托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向咨询办事的服务对象普及退役军人相关法律知识,加大退役军人方面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英雄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三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学习制度,坚持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退役军人工作领域的内容列入学习计划。今年组织专题法律知识讲座2次,参加黄石市《退役军人保障法》知识竞赛,并荣获第一名,切实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四是落实依法制定、管理标准性文件有关要求。我局严格对本部门标准性文件的发文、审核和签发等程序进行管理,每月月末对本部门履行职责业务时所依据的标准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并及时将梳理情况汇总给市政府办。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标准行政执法。标准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对过期行政执法证件及时清理。六是强化矛盾化解。全面推动依法治理。建立局领导班子带头接待和牵手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制度。深入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和矛盾摸底排查工作,采取符合政策的落实到位、不符合政策的解释到位、确有困难的帮扶到位,力争矛盾化解成效。上半年累计领导班子带头深入一线基层开展牵手退役军人活动20余次,带头接待退役军人反映问题170余人次,针对热线咨询和网上诉求等问题,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分析,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及时做好政策解释或落实退役军人合法待遇。同比去年,群体信访事件明显减少,实现了零进京上访,退役军人群体整体更加稳定。
(三)推动政务公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把中央和省市最新的退役军人法规政策发布到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机构职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退役军人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22年,各类来信来访我局办结回复率达到100%,暂无收到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在履行优待抚恤、扶贫帮困、安置军休、就业创业等相关职能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法,在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完成公示制度相关要求,公开本系统权力事项服务指南及流程图。对属于本局办理的审批事项,尽量简化程序,承诺按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宣传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贷款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协调税务部门开通绿色办税通道,进一步精简涉税资料,让数据“多跑路”,让纳税人“少跑腿”。2022年,大冶邮储银行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设立创业担保贷款,共发放11笔270万元,为18家享受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减税80余万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公开公示制度存在矛盾。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我局相关工作保密要求较高,对公开公示制度的相关要求无法完成,特别是权力事项清单中有很大一部分涉密,上级部门管控,不能实行网上申报、审批、办理。二是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待提高。自局成立以来,陆续通过转隶、遴选等措施充实队伍力量,工作人员在新岗位、新业务方面存在对政策法规理解不深掌握不透等情况。同样,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服务站人员虽已配备到位,但工作人员普遍存在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知识薄弱、法规政策执行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做推进法治建设的“风向标”。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同步推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完善法治工作相关制度。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二是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加强局机关学法守法水平,做法治建设的“勤学者”。加强法治知识学习。2022年,带领局党组主持中心组学习12次,对涉及退役军人服务的各项法律法规、讲话批示进行了深入学习。自觉执行廉政规定。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与局机关全体公务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坚持实行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工作法规学习。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各项法律与行政法规,如《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律法规,为局机关各股室依法履行职能、开展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是提高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水平,发挥法治建设的“指挥棒”作用。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凡是涉及退役军人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做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方可执行。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上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将新增内容及时进行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
四是健全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化解涉军群体矛盾。完善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工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诉求,力争有求能应、有求必应,让退役军人感受到贴心服务。对所有退役军人诉求进行台账建立、专门督办,坚决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托三级服务体系建立矛盾调解机制。设立“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室”,专门负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与权益维护工作,依法积极参与调解退役军人、军属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纠纷。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化解矛盾,引导有关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意见》,深入研究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工作思路和举措,推动我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依法决策、依规决策。
(三)强化宣传引导。持续推进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方式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管理领域的政策宣传,引导退役军人及服务受众更加懂法守法用法。
(四)强化队伍建设。创新学法形式,加大干部队伍学法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局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
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