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医疗费用报销“一事联办”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推进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冶政办发〔2021〕37号)和《省医疗保障局 省民政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费用报销”一事联办主题业务流程优化方案和事项标准规范>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5号)文件精神,推进多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医疗费用报销”一事联办流程优化和规范,结合大冶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群众和企业期待和诉求为导向,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堵点,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医疗费用报销”高效办成一件事,通过“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跑动”,实现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最大程度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实施内容
(一)申请对象。按医保政策规定享受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职工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含1至6级残疾军人);90天内出生的新生儿参保登记(缴费)。
(二)联办事项。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1至6级残疾军人)医疗费用手工报销②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③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手工报销④新生儿参保登记。
(三)受理方式。我市医保局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或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所属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shell_pc/yslbLevel01)。
三、办理流程
(一)申报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1.申请人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窗口或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申请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2.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或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3.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相关费用进行初审和复核后,完成支付,并反馈办理结果。
(二)新生儿参保登记
1.申请人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业务经办窗口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2.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受理、审核;
3.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在医保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信息登记或变更登记。
四、职责分工
市医保局:负责对90天内出生新生儿在医保信息系统完成参保登记;对参保人员相关费用进行审核、结算并完成支付。
市民政局:负责及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医疗救助对象认定结果信息,并与医保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及时共享。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及时提供一至六级残疾军人认定结果信息,实现数据及时共享。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将“医疗费用报销一件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实施。
(二)加强协调联动。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要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同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到位,共同协商解决“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引导,扩大群众对“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知晓度,特别是医疗保障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的宣传培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费用报销”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相关政策解读:【文字解读】《大冶市医疗费用报销“一事联办”》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