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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转外就医“一事联办”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冶医保发〔2022〕7号)

发表日期:2022-04-18    文章来源: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大冶市转外就医“一事联办”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推进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冶政办发〔2021〕37号),推进多部门信息共享,实现“转外就医”一事联办,结合大冶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群众和企业期待和诉求为导向,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堵点,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转外就医”高效办成一件事,通过“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跑动”,实现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最大程度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实施内容

1、申请对象。符合我市转诊或异地备案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联办事项。①异地转诊②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③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④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⑤地急诊人员备案。

3、受理方式。黄石市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市医保局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鄂汇办手机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shell_pc/yslbLevel01)。

三、办理流程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急诊人员备案

1、申请人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业务经办窗口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2.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3.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作出备案的决定,现场或网上向申请人反馈办事结果,并在信息系统内登记。

(二)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1.申请人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业务经办窗口现场、转出医疗机构申请或网上申请;

2.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3.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作出备案的决定,现场或网上向申请人反馈办事结果,并在信息系统内登记。

四、职责分工

黄石市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开具《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并及时办理网上转诊;负责做好转外就医政策、流程的宣传引导工作。

市医保局:负责为转诊、异地备案等转外就医参保人员办理网上备案、审批;负责规范转外就医办理流程,政策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将“转外就医一件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实施。

(二)加强协调联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同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到位,共同协商解决“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引导,扩大群众对“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知晓度,特别是医疗保障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的宣传培训,提高人民群众对“转外就医”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相关政策解读:【文字解读】《大冶市转外就医“一事联办”》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