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大冶市慢性病规定病种申报“一事联办”》解读
一、事项名称
慢性病规定病种申报一件事
二、适用范围
大冶市
三、服务对象
大冶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四、联办事项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五、申请条件
1.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2.符合我市职工医保16个慢性病病种范围申报条件或居民医保35个慢性病病种范围申报条件的参保人员。
六、审批决定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服务中心
七、材料清单
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 来源 | 各类情形 | 材料要求 | |
受理时提交材料 | |||||
慢性病申报 | 1 | 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 申请人提交 | 代理人可以代办; 近三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门诊或住院病历;线上办理上传资料照片 | |
2 | 慢性病评审鉴定表 | 申请人提交 | |||
3 | 相关病历资料 | 申请人 提交 |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 ||
4 | 检查报告单 | 申请人 提交 |
八、办理说明
1.慢性病申报资料。
线下申报: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因相关疾病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病案室公章)、相关检查报告单、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送至就近受理点,填写《慢性病评审鉴定表》。
线上申报:微信搜索“大冶市医疗保障局服务号”并关注,点击下方“慢病管理”,按提示说明提交申报材料(住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检查报告单等)图片,点击确认保存。
2.专家评审。由专家库抽出评审专家,对收集申报资料及时进行评审,确保在10个工作日内出评审结果。
3.结果公示。经专家评审鉴定符合享受慢性病待遇的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4.录入医保系统。将公示过的慢性病名单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参保群众即可享受慢性病待遇。
5.发证。参保群众可以在医保局服务中心经办窗口或各乡镇卫生院医保办受理点领取慢性病证。没有领取慢性病证的群众不影响慢性病待遇。
九、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发证时间)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一、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14-8768099 0714-8717336
投诉电话:0714-8769847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自取、微信信息通知
十三、办理地点
各乡镇(街办)卫生院医保办、各乡镇服务网点、医保局服务中心经办窗口
十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相关文件:大冶市慢性病规定病种申报“一事联办” 实施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