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大冶市学校人民防空教育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通知
根据《2022年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冶市监联办〔2022〕4号)文件精神,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大冶市学校人民防空教育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份
二、抽查对象范围
全市范围内初级中学
三、联合抽查内容
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一)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检查人民防空教育的开展情况。
(二)大冶市教育局:配合检查人防教育教学情况。
四、检查流程
1.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市住建局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本次检查任务,按20%比例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其它联合检查监管部门。
2.随机匹配检查人员。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检查组人员构成由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各抽2人组成联合检查组。
3.开展现场检查。牵头部门执法人员以各自的手机号为用户名,登陆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下载打印双随机实地核查表,并组织其他联合单位,完成抽查任务。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检查人员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双随机实地核查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办学的过多打扰。
4.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到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大冶市政府网向社会公示。
5.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被检查对象,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需要作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协同监管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自动归集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市住建局作为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发起部门,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联合检查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检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合作,确保联合抽查检查有序开展。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学校负担。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接受检查对象咨询,为其答疑解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检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未录入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
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冶市教育局
2022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