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制度保障。坚持以人为本,坚守“危房不住人”底线,持续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制定了《大冶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保障对象范围、申请程序、改造要求、补助标准等政策条件,严格落实“村评议、乡镇审核、市级审批”的工作程序逐级审核审批、公告公示,确保公平公正。2025年共识别并纳入危房改造保障对象51户(其中C级危房6户、D级危房和无房户45户),目前已全部竣工验收。
(二)加强动态排查。落实“农户日常自查、镇村定期排查、县级随机巡查、省市监督抽查、应急预警排查、部门数据共享”的常态化动态监测机制。按照《湖北省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管理实施意见》(鄂建文〔2022〕32号)工作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状况排查工作的提示函》,组织各乡镇(场)、街道对照民政、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名册全面开展住房安全排查,建立镇村两级排查工作台账,对符合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范围的,及时纳入改造计划,确保不漏一户。
(三)落实资金保障。对纳入2025年危房改造计划的51户保障对象,按照《大冶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资金补助标准(C级危房补助0.9万元/户,D级危房和无房户补助3.68万元/户)共需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1万元,其中争取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86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85万元,目前已全部发放至农户“一卡通”账户。
(四)实施工匠培训。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培育万匠服务万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1146号)、省住建厅 省人设厅《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级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函〔2025〕1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乡村建设工匠批培育工作。2025年联合培训基地先后开展5期培训班,累计培训合格乡村建设工匠493人,基本实现“一村一匠”目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继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状况排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健全日常巡查与定期排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制度,将“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落到实处。
(二)加强乡村建设工匠管理。根据工作要求对接培训基地持续做好工匠培训工作,鼓励引导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参与农村住房和公共设施管理,推动工匠积极投身乡村建设。推动落实农房建设“带工匠审批”模式和“工匠责任制”,加强工匠从业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水平。
(三)提高部门信息共享水平。依托利用“数字住建”平台统筹建立农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强化各层级系统的上下联动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打通数据壁垒。加强与农业农村、民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接沟通,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政策互补,确保保障政策精准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