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一体化企业、检验机构∶
为加强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机械设备安全运转,我站于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组织第三方专业检测单位(中正屹安科技有限公司)对全市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对全市27在建项目(除高新区)的179台(个)在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设备现场运行和维保情况,共检查出安全隐患178条。
设备检查情况:塔式起重机68台,隐患数量37条,隐患均值0.54(隐患数量/塔机数量);施工升降机52台,隐患数量58条,隐患均值1.12;物料提升机7台,隐患数量9条,隐患均值1.3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17个,隐患数量17条,隐患均值1;高处作业吊篮35台,隐患数量57条,隐患均值1.63。
本次专项检查评比8家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成绩为∶
序号 | 一体化公司名称 | 隐患均值 (设备问题数除企业设备总数) | 设备合格率 (主要统计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总合格率) |
1 | 武汉市华盛恒运机械有限公司 | 0 | 100% |
2 | 随州市恒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0 | 100% |
3 | 湖北浩达建筑工贸有限公司 | 0.29 | 100% |
4 | 武汉达安捷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0.35 | 88.46% |
5 | 大冶兰保时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0.38 | 87.27% |
6 | 湖北坤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0.69 | 76.92% |
7 | 湖北九航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 1.4 | 80% |
综合各单位检查情况,设备隐患均值较上季度有所上升,其中湖北坤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冶兰保时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湖北九航建筑机械有限公司的设备隐患数量和隐患均值都较高,成绩排名靠后。各相关单位对检查情况和得分成绩应予以重视。
二、存在问题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项目相关负责人员对起重设备管理不到位,没有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在设备日常运行及维保过程中没有对一体化企业进行严格监督,部分施工单位未及时整改问题。
(二)监理单位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对起重设备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把关不严,未有效监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及维保,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性审核不到位。
(三)“一体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严。未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缺乏针对性。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维保工作不扎实,对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整改。
(四)检验企业机械设备检测存在漏洞。检验、检测人员责任落实不严,法检、定检工作不扎实,对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整改,编制的检测资料不完整。
(五)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存在如下重点问题:
1.多台塔机、施工升降机基础存在积水未及时抽排问题;
2.少数塔机仍存在起升钢丝绳局部断丝或排列不整齐、结构件连接螺栓锈蚀、松动等隐患;
3.少数施工升降机存在齿条固定螺栓松动、吊笼与停层平台侧面间距超标等隐患;
4.少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存在附墙制作锚固螺栓安装使用不规范等隐患;
5.少数高处作业吊篮存在超高架设前支架未有效固定、重砣安装不规范等隐患。
三、整改要求
(一)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体化企业及检验机构应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组织整改并反馈结果。要举一反三,对所属项目的起重机械设备开展全面隐患排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坚决防范起重机械相关安全事故。
(二)各责任主体单位在后续工作中,应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坚持对安全隐患“零容忍”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与维护保养,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做好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及实施阶段的联合验收。同时,应重点加强对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运行维护与保养工作。
(三)施工与监理单位须将建筑起重机械的顶升、附墙工序纳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范围,在安装、顶升和拆卸过程中实施旁站监督并组织验收,如实填写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一体化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安装、顶升和拆卸等环节的专业能力,严格执行安装告知、自检、检测检验、验收、使用登记和拆卸等程序,规范现场作业行为。安装与拆卸人员必须与告知名单一致,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机械设备检查与维保人员应实行互检机制,完善相关台账记录,建立并落实企业内部奖惩制度。
(五)建筑起重机械在出租前必须进行转场保养,相关记录应移交使用单位存档。一体化企业在开展维保前,应与使用单位签订维保合同,明确双方责任;维保完成后,应在现场及时填写维保记录,经维保人员、维保单位签章及使用单位机械管理员签字后,交使用单位存档备查。维保单位不得出具虚假维保资料。
四、下一步工作及相关要求
各一体化企业、检测单位应严格依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针对本次第三方机械设备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全面组织排查与整改。各单位应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汲取经验,进一步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工作,切实履行保障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的主体责任。
各使用单位应高度重视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与维修保养,主动联合一体化企业开展设备检查,并督促其规范执行月度、年度维保计划。如发现一体化企业存在压缩维保时间或遗漏维保内容的情况,使用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今后,我站将持续常态化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对起重机械安全评估保证项目实行“零容忍”管理。一旦发现保证项不合格,相关起重机械须立即停止运行,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对存在较多严重问题的一体化企业与检验公司,我站将予以通报批评,暂停其在本地承接新业务,并纳入我市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黑榜管理。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做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