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各乡镇(场)、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实现“住有所居”,更向“住有宜居”迈进,持续加强民生保障,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努力实现稳市场、惠民生、促发展、提品质的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住房保障民生支持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房奖补对象
(一)购买首套住房家庭。在本轮政策有效期内,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
(二)新婚家庭。在本轮政策有效期内,男女双方初次领取《结婚证》一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
(三)多孩家庭。2023年10月22日起至本轮政策执行期间,我市生育二孩、三孩,且在本轮政策有效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
二、购房奖补标准
(一)购买首套住房家庭补贴标准。在我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补贴3万元/户;在我市建制镇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补贴2万元/户。
(二)新婚家庭购房补贴标准。在我市城区、建制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补贴5万元/户。
(三)多孩家庭购房奖补标准。我市二孩、三孩家庭在城区、建制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一次性补贴3万元/户、5万元/户。
上述(一)(二)类对象购房补贴政策不叠加享受;对上述两类对象购房同时符合多孩家庭购房奖补条件的,叠加享受生育购房奖补政策。
三、奖补房源选定
享受购房奖补房源为我市2019年1月1日以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的在售楼盘。
四、公积金支持政策
(一)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缴存职工购房时可同时申请使用父母或子女公积金。
(二)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购房。对农村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连续6个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我市城区、建制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一年后仍正常缴存、还贷的,可连续5年享受30%贷款利息补贴,单次贴息金额最高3000元。
(三)支持大专以上毕业生、复退军人购房。对毕业或退伍不满5年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复退军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升10万元,并分别给予大专生8000元、本科生10000元、硕士生12000元、博士生15000元、复退军人9000元补贴。
(四)支持多孩家庭购房。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家庭购房套数认定结果可核减一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上浮20%、30%。
五、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执行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有效期一年;执行期间内,如遇国家、省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我市此前发布的相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本《通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冶市财政局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大冶市民政局
大冶市卫生健康局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大冶分中心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