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冶政办发〔2026〕2号)工作安排,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持续优化我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确保招投标统一制度规则,强化对政策文件清理整合力度,现决定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动监督管理办法》等十部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2026年3月19日
通知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冶政办发〔2026〕2号)工作安排,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持续优化我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确保招投标统一制度规则,强化对政策文件清理整合力度,现决定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动监督管理办法》等十部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