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群众反映来电,称捡到一只猫头鹰,望部门核实处理。故来电求助解决。
随后,“民情通”公共服务热线平台中心工作人员将来电事项转交给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处理,该局立刻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12月14日中午,该局野生动物保站接到金牛派出所电话,报警人称在山林里捡到一只受伤的疑似“鹰”的动物,野生动物保站立刻派人将这只类似“鹰”的动物接回大冶市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点进行救护。经过救助点工作人员仔细辨认,这只类似“鹰”的动物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林鸮。随后,救助站工作人员对灰林鸮进行初步检查,发现腿与翅膀上均有受伤,已进行进一步的治疗。12月16日该局工作人员电话回复市民告知此件的处理结果,群众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