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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表日期:2025-06-23    文章来源: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映亮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再次启动主城区旧房改造审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城区部分房屋因年久失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影响了居民的生命安全和城市形象。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加快推进我市城区危旧房改造已成当务之急。您提出“再次启动主城区旧房改造审批的建议”正当其时,十分必要。

2013年以前,我市中心城区私人建房由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建设。为了规范城区土地管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降低土地收储成本和预留城市发展空间,我市于2013年12月24日印发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80号),明确规定中心城区范围内不予审批私房建设,属于危房的,由辖区责任单位负责初审,经市房产部门鉴定属D级危房的,依照“三原”原则(原地基、原面积、原层次),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并报市查违办备案。

出台“三原”改建审批政策,目的在于预留城市发展空间,同时解决危房户住房安全问题,但是D级危房“三原”审批政策经过五年来的实施(已审批219户),形成了每批一处“三原”改建私房,就有一处超高、超面积违建。原市规划局认为继续审批下去,违建不断的局面难以控制,于是2018年10月起暂停了D级危房改建的审批。

2022年10月,市政府出台《大冶市中心城区个人D级危房改造管理办法(试行)》(冶政规〔2022〕11号),解决了部分居民危房改造愿望。但该文件属于试行办法,有效期只有两年。2024年8月,在市政府《关于公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里予以清理废止。

2025年初,市政府安排市住建局和市资规局共同研究出台新的危旧房管理办法,并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大冶市城区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了市司法局、市资规局、市城管局以及各街道等部门单位的意见,并作了相应修改。

2025年3月,市政府正式印发《大冶市城区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重新启动了城区危旧房的改造管理。目前市住建和城区相关街道正在积极推进编制片区改造方案和组织建房户的资料审查工作,前期工作完成后我局将开展规划审批工作。

感谢您的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为大冶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