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交停车充电场”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条件核实,因涉及有部分建设情况与规划审批情况不一致,特此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该项目位于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刘金线西侧、畈李路北侧,由大冶市楚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建设,现公司名称变更为“大冶市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6153.01㎡,2022年4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568.7㎡,建设内容为办公楼、门卫室、配电箱,此次申请对建成的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经与规划设计文件(冶规设2022-007)比较,存在以下差别:一是容积率为0.09/0.09,建筑密度为3.46%/3.44%;二是总建筑面积为572.42㎡,比规划审批面积568.70㎡多建3.72㎡,计容总建筑面积为572.42㎡,比规划审批面积568.70㎡多建3.72㎡,基底总建筑面积为212.50㎡,比规划审批面积211.18㎡多建1.32㎡,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在公示期内如对该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意见与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如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联系电话:13085207880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