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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港新城9#、11#、15#"楼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内容批前公示

发表日期:2025-04-24    文章来源: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大冶同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经研究,原则同意“金港新城9#、11#、15#”楼验收规划条件核实内容进行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对该项目规划核实处理意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规划核实处理结果有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公示日期:2025年424—2025年59

联系电话13085207880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直属所     叶先生     

地址:大冶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38办公室

有效反馈意见需留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听证,应在本方案公示期内向审批机关提出。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规划审批平面位置图(1).pdf
    附件:    竣工图(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