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柯强忠向我局申请对其私房进行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该私房位于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矿冶大道268号(原金湖乡马叫村郭家垅),柯强忠于1994年5月取得原大冶市土地管理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面积为124㎡,用途为住宅、经营,批准使用年限为五十年,1994年7月取得原大冶市金湖乡城乡建设办公室颁发的建房许可证,建筑面积为300㎡。现柯强忠向我局申请办理该房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单位对该房屋进行实测,房屋实测层数为2层,实测基底面积为116㎡,实测总建筑面积为247㎡,用地面积为131㎡。
如在公示期内对该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意见与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如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联系电话:13085207880 叶先生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