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局属二级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16日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试点工作方案
(讨论稿)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各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实现我市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促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以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不被违法侵占和破坏为目标,落实镇、村、组网格三级“田长制”,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形成各级密切合作、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着力保障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有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保严管。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已经确定的耕地保护红线不得突破;对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对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符合要求经批准的,允许占用但必须补划,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必须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坚持属地管理。依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压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属地责任,构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镇、村、组网格三级“田长制”管理体系,逐级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三)坚持统筹协同。充分调动各乡镇(场、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主观能动性,激励约束并举,完善监管评价制度。各相关单位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实现全天候监管。
(四)坚持奖惩并举。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田长实行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与绩效考核成绩相挂钩的办法,对履职尽责、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耕地保护不力、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约谈问责。
三、目标任务
确定以灵乡镇、殷祖镇为“田长制”试点镇,灵乡镇大庄村、殷祖镇五庄村为局级试点村,试点镇要选择条件较好的村开展镇级试点工作,通过探索推行区域管理的“田长制”并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田长制”制度机制,全方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工作模式。
四、方法步骤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建立和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试点镇、试点村制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工作。
笫二阶段:推进实施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试点单位建立各级田长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各级田长任职到位,设立“田长制”保护标志牌,标明保护范围、田长及举报电话等。
笫三阶段:总结推广阶段(7月1日至12月31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对试点镇、试点村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验收,总结做法和经验,形成总结报告向全市推广。
五、“田长”设置及职责
(一)田长设置
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设置农田网格,建立以村组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以行政村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网格基本单元,设置镇、村、组网格三级田长组织体系,建议三级田长参照以下模式进行设置。
1.镇级田长
田 长:试点镇镇长兼任
副田长:试点镇分管副镇长或包村镇干部、乡镇所负责人
2.村级田长
田 长:试点村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兼任
副田长:分管副主任或包组村干部
3.组级田长
田 长:村“两委”成员兼任
副田长:村民小组组长或村庄理事会长
(二)田长职责
1.镇级田长。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研究部署辖区内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村级田长做好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政策;及时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重大问题;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开展耕地保护工作自查;定期召集村级田长开会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定期组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做好违法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的整改工作;及时报告辖区内重大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对村级田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村级田长。对各村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负责村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安排落实组级田长人员,组织开展具体工作。负责对村区域内地块的日常监管,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向镇级田长报告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同时报市自然资源规划执法机构或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涉及农民违法建住宅的,同时报告农业农村部门);在村内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六个一律”等相关政策;落实上级布置安排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任务;负责田长制标志牌的保护工作;向镇级田长报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巡查、检查,做好记录;自觉接受镇级田长的监督检查。
3.组级田长。对组(网格)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主要职责是对责任区域内土地进行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做到动土必报、用地必核;定期或不定期向村级田长报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负责对责任区域内各地块承包人的宣传教育工作;发现非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建厂、建窑、挖沙、取土、养殖、堆放固体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等破坏行为,要及时劝阻,并进行全过程跟踪,如手续未办或手续不全者责令停工,不能阻止的要迅速向村级田长汇报。每周至少组织两次巡查、检查,做好记录;自觉接受上级田长的监督检查。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市局成立“田长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用途管制股、规划编制股、财务股、法规股、综合执法大队、灵乡所、殷祖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用途管制股,阮云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柯其军、李雪屏同志负责具体日常工作,督促指导试点镇、试点村开展相关工作。
(二)建立逐级负责机制。实行各级田长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任务。上级田长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和任务传达落实给下级田长,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下级田长要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田长汇报本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三)建立群众参与机制。“田长”职责范围及监督电话等有关信息要向社会公开,每个片区设立一块田长制标志牌,标明保护面积范围,示意图、责任人、田长及举报电话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形成社会关注、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良好局面。
(四)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局财务股落实“田长制”试点工作资金保障,负责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田长制”试点村保护标志牌制作和维护,村、组田长工作报酬补助等费用,确保专款专用。
(五)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制定“田长制”考核办法,结合日常巡查情况、年度卫片执法结果、信访举报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乡镇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各试点镇要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多元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每年对各级田长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报,实行年度奖励办法,将履职情况与报酬相挂钩,对工作履职到位、表现突出的田长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依纪依规依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