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冶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大冶市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1)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2)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见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件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件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件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件8)
九、项目支出表(见附件9)
第三部分 大冶市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冶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
3、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指导全市见义勇为工作。
4、负责全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扫黑除恶、社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
5、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协调督导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和政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政策中出现的重大争议事项。协调督导政法部门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组织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政法部门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进行备案。承担司法救助工作。
6、指导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7、指导协调全市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的网络舆情监控分析、引导和应急处置工作。
8、指导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9、协调指导全市反邪教工作。
10、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全市政法智能化建设。
11、指导全市各乡镇开展政法工作。
12、代管大冶市法学会。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冶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7个内设机构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0个二级单位组成,具体构成如下:
大冶市委政法委内设机构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办公室(政工股) |
2 | 维稳指导股 |
3 | 综治监督股 |
4 | 执法监督室 |
5 | 市网格管理中心 |
6 | 市信息综治中心 |
7 | 市人民调解中心 |
第二部分 大冶市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1)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2)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见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件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件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件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件8)
九、项目支出表(见附件9)
第三部分 大冶市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大冶市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91.95万元,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91.95万元,比上年减少93.75万元,下降6.77%。其中:当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291.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大冶市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91.95万元,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91.95万元,比上年减少93.75万元,下降6.77%。其中:基本支出812.85万元,占总支出的62.92%;项目支出479.1万元,占总支出的37.08%。按支出功能分类,行政运行支出812.8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91.95万元,较2021年减少93.75万元,下降6.77%。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12.85万元,较2021年增加13.98万元,增幅2.11%;项目支出479.1万元,较2021年减少243.9万元,减幅33.73%。
按经济分类分: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676.68万元,较2021年增加104.82万元,增幅18.3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调解中心从市司法局划归至我委管理。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6.26万元,较2021年增加26.67万元,增幅33.51%。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会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调解中心从市司法局划归至我委管理。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9万元,较2021年增加18.65万元,增幅165.7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调解中心从市司法局划归至我委管理。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479.1万元,较2021年减少243.9万元,主要原因是维稳救助金纳入财政代编预算。我单位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经费172万元,主要用于综治办、维稳办、防范办日常开展工作所需办公等费用等。
2、驻京办工作经费9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开展工作所需办公、日常等费用等。
3、非法上访专项整治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产生的交通费、办公用品费、印刷费、宣传费等工作经费。
4、护路办专项工作经费13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产生的办公用品费、印刷费、宣传费等工作经费等。
5、平安创建、社区禁毒专项工作经费136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产生的办公用品费、印刷费、宣传费等工作经费等。
6、人民调解工作经费25.6万元,主要用于市人民调解中心日常办公经费、调委会日常办公经费等。
7、以钱养事调解员经费24.5万元,主要用于调解员的人员劳务费等。
8、驻村工作队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人员补助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及下属0家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06.26万元,比上年增加26.67万元,增长33.51%,主要是因为市调解中心从市司法局划归至我委管理。
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4.6万元、咨询费2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电费6万、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租赁)费12.5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护费3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9.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14.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27.9万元,包括:货物类102.9万元,工程类6万元,服务类19万元。
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具体分布为:
(一)基本支出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22.6万元,其中:印刷费4.6万元、维护费3万元、劳务费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
(二)项目支出
1、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经费20万元,其中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2万元、其他的商品和服务5万元。
2、铁路护路联防经费经费13万元,其中印刷费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
3、驻京办工作经费18万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18万元。
4、非法上访专项整治工作经费5万元,其中印刷费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5、平安创建、社区禁毒专项工作经费45万元,其中印刷费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万元,委托业务费30万元,纸质品5万元、办公费4万元。
6、人民调解工作经费4.3万元,其中印刷费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3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5万元,较2021年增加4.5万元,增长150%。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2021年减少0万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我单位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2年公务用车保有数1辆。
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较2021年增加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其他县市区来冶考察学习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同比增加16.67%,增加的原因是市调解中心从市司法局划归至我委管理,增加了工作业务量,相应的预算公务接待费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持平,故该表为空表。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8个,资金479.1万元,实际占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同时,我委将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做好2022年重点项目评价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见附件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三、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例如: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附件2
附件: 附件3
附件: 附件4
附件: 附件5
附件: 附件6
附件: 附件7
附件: 附件8
附件: 附件9
附件: 附件10:中共大冶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