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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卫生健康局本级

发表日期:2024-02-02    文章来源:大冶市卫生健康局

大冶市卫生健康局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大冶卫生健康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大冶卫生健康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湖北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国家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市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监督管理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制定实施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市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市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12、归口管理市计划生育协会。

13、按规定下放赋予经济发达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湖北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16、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所监管产品的抽样、速检快检(指简单的定性检测)、后处理和执法监管工作。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检验检测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冶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8个内设机构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0下属事业单位组成合并编制预算

8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政工股)、人事管理股、规划信息与财务股、医政医管股、疾病控制股、基层卫生与老龄健康股、综合监督与行政审批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总收支的情况说明。

大冶市卫生健康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2579.28万元(0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冶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二)预算收入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卫生健康本级2024部门预算总收入2579.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79.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00%。

大冶市卫生健康本级2024部门预算总收入2579.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7.91万元,增长62.08%。主要原因是:大冶市总医院撤消,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相应增加;项目变动,项目经费相应增加等

(三)预算支出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卫生健康本级2024部门预算总支出257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28万元、占总支出的54.91%,项目支出1163万元、占总支出的45.09%。

大冶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79.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7.91万元,增长62.08%。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1416.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4.91万元,增长15.02%,主要是大冶市总医院撤消,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项目支出11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03万元增长223.06%,主要是大冶市总医院撤消,部分常年性预算项目并入大冶市卫生健康局,项目变动,项目经费相应增加等。按经济分类分: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1094.98万元,较增加163.79万元,增长17.59%。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大冶市总医院撤消,人员增加、晋级晋档等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1.42万元,较增加6.77万元,增长5.9%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会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大冶市总医院撤消,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工会会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9.88万元,较增加14.35万元,增长0.0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生活补助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等。

4)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持平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1163万元,较年增加803万元,增长223.06%主要原因是大冶市总医院撤消,部分常年性预算项目并入大冶市卫生健康局,项目变动,项目经费相应增加等本单位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 信息中心工作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机房电费、光纤租金及硬件维护等。

2)优待人员医疗保障办公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承办我市未参保优待人员医疗费预付与结算工作经费等。

3)爱卫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经费等。

4)老龄事业专项业务经费8万元。用于老年健康宣传、“敬老月”活动、走访慰问失能重症老人、组织老年人省级才艺大赛选拔、做好城乡老年人健康状况调查等。

5)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及基本运行补助180万元。主要用于鄂财社发[2014]16号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6)计生特困家庭等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看望计生特困家庭和失独家庭、计生特殊家庭父母住院保险及5.29会员日经费等。

7)卫生血防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每年2次的查螺灭螺工作及拨付8个血防工作点经费

8)村卫生室建设运行保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修缮维护。

9)大冶市紧密型医共体运行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紧密型医共体奖励措施,强化人才培训和人才培养,下沉业务骨干帮扶基层,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整合医疗资源;对医共体进行考核奖励,提高医共体的管理效能,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0)乡村医生培训轮训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轮训。

11)宣传教育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宣传品、征订卫健工作报纸和杂志、各级电视和新闻媒体宣传等。

12)免费技术服务经费8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手术治疗费、计划生育并发症治疗费、拨付各施术卫生院手术费、输(卵)精吻合术(《鄂人口委[2012]5号、冶政办发[2002]18号》)。

13)病媒防治工作经费40万元。根据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14号,做好外环境、农贸市场消杀及除四害等,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14)到龄离岗村医生活补助190万元。主要用于冶办发[2019]19号对到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退岗且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村医,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政策,根据工作年限长短,由市财政每月给予200-500元的生活补助。

15)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费75万元。主要用于冶办发[2019]19号引导在岗乡村医生自愿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财政参照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标准按照2000元/人/年的上限标准予以补助,并实行动态调整。

16)村卫生室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APP网络运行费40万元。主要用于冶办发[2019]19号开展家庭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市财政每年按1200元/所的标准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APP网络运行费用。

17)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费5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现有333个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按每所村卫生室1500元的标准予以保障,以提高村卫生室医疗服务抗风险能力。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121.42万元,比上年增加6.77万元,增长5.9%,主要是因为大冶市总医院撤消,在职人员增加、晋级晋档等导致公用经费基数相应增加。

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2.66万元、印刷费0.49万元、水电费3.55万、邮电费4.44万元、物业管理(租赁)费0万元、差旅费10.11万元、维修(护)0.44万元、会议费1.7万元、培训费2.66万元、公务接待费3.4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5.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8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4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7.5%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本单位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4年公务用车保有数1辆。

其中:公务接待费3.4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部门各类检查、专题调研、学习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减少本单位将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4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较上年持平,详细情况如下:

一是货物类0万元

二是服务类0万元

三是工程类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有2个,项目预算480万元。

1、大冶市紧密型医共体运行经费项目。该项目预算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紧密型医共体奖励措施,强化人才培训和人才培养,下沉业务骨干帮扶基层,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整合医疗资源;对医共体进行考核奖励,提高医共体的管理效能,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落实紧密型医共体奖励措施,强化人才培训和人才培养,下沉业务骨干帮扶基层,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整合医疗资源;对医共体进行考核奖励,提高医共体的管理效能

数量指标:

牵头医院下派业务骨干≤12人

牵头医院每月下派高级职称人员工作日≤12个工作日

打造临床专科个数=1个/家

建设特色科室个数≤4个

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全年双向转病人数≤5000人次。

产出指标:

基层医疗水平>80%

基层医务人员业务水平>80%。

效益指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90%

满意度指标:医务人员满意度≥90%,患者满意度≥85%

2、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及基本运行补助项目。该项目预算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鄂财社发[2014]16号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质量指标:每个村卫生室运行经费=5000元;辖区人口补助标准=5元/人/年。

产出指标:辖区服务人口≥871214人

效益指标: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率≥90%。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在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无相关数据,因2024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相应预算支出。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大冶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大冶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见网页下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