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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表日期:2024-02-02    文章来源: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大冶退役军人事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大冶退役军人事务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3、组织落实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落实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组织落实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3个内设机构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2个二级事业单位组成,合并编制预算

3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政工股)、思想权益维护股、拥军优抚安置股

2下属事业单位具体包括:大冶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冶市烈士陵园管理所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总收支的情况说明。

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4320.36万元(2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二)预算收入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本级2024部门预算总收入432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20.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00%。

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本级2024部门预算总收入4320.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5.28万元,增长11.20%。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新增预算项目,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三)预算支出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本级2024部门预算总支出432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56万元、占总支出的9.69%,项目支出3901.8万元、占总支出的90.31%。

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20.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5.28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418.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8万元,增长0.35%,主要是我单位2024年有人员调资增资;二是项目支出390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3.80万元增长12.51%,主要是2024年有新增预算项目,项目经费相应增加。按经济分类分: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383.28万元,较增加9.13万元,增长2.4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晋级晋档等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33.08万元,较减少9.86万元,下降22.96%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会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预算口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持平。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生活补助等。该项支出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相关事项。

4)资本性支出2.20万元,较增加0.28万元,增长14.58%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安可系统替代要求,需要更换国产电脑。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3901.80万元,较年增加433.8万元,增长12.51%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新增预算项目,项目经费相应增加本单位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思想权益维护项目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化解救助涉军信访及帮扶救助信访涉军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等。

2)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400万元。主要用于为全面落实兑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切实维护保障优抚对象生活的具体细化工作,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维护优抚对象切身利益,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的优待和关心,促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等。

3)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应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4)无工作单位“两参”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我市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两参”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为农村籍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两参”人员办理养老保险费用。

5“双拥”慰问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9.30等重大活动节点,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并做好优优抚对象的精神慰藉工作,体现社会对优抚对象的关心。

6)优抚对象信息联络员补助费和业务培训经费18万元。主要用于有效搭建优抚对象表达“诉求”的渠道和平台;积极开展优抚政策宣传,及时掌握优抚对象思想动态,有效化解优抚工作中各类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维护优抚对象稳定;加强基层优抚工作。

7)有工作单位“两参”人员“两个补齐”政策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有工作单位(含企业)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在职职工工资水平低于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或退休职工养老金低于本市退休职工平均养老金水平,由地方财政安排资金补齐,认真做好我市“两参”人员稳定工作。

8)企业军转干部困难生活补助200万元。主要用于确保军转干部生活稳定,不会出现集体上访事件发生,维护大冶的社会稳定。

9)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及技能培训等相关经费230万元。主要用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重点安置对象及安置遗留对象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及货币补偿,从而确保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切实尊重和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10)大冶市民兵工作专项奖补资金123.8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加强民兵队伍和基层武装建设工作,推动我市党管武装工作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11)“解四难”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确保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为确实困难优抚对象解决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就业难问题。

12)部分两参人员和下岗志愿兵公益性岗位补贴65万元。主要用于27名“两参人员”和13名“下岗志愿兵”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购买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

13)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为全面落实兑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切实维护保障优抚对象看病住院的具体细化工作,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水平,维护优抚对象切身利益,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的优待和关心,促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等。

14)大冶市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80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实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要求,也是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基础。

15)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全面提升英雄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积极配合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从根本上改善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大力提升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功能,深入营造崇尚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社会氛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35.28万元,比上年减少7.66万元,下降17.84%,主要是因为按照部门预算口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

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1.19万元、印刷费0.21万元、水电费1.51万、邮电费1.98万元、取暖费0.33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0.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5.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2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54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本单位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4年公务用车保有数0辆。

其中:公务接待费0.5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类检查、专题调研学习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本单位将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4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2万元,比上年增加0.28万元,增长14.58%,主要原因是按照安可系统替代要求,需要更换国产电脑。详细情况如下:

一是货物类2.2万元,主要是按照安可系统替代要求,需要更换国产电脑等方面支出。

二是服务类0万元主要是无此相关事项。

三是工程类0万元,主要是无此相关事项。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有1个,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该项目预算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应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对义务兵家庭给予优待,是新时期军队建设的需要。军人的天职是奉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人们的奉献意识。只有通过优待形式,对军人及其家属,从政治上给予抚慰,提高地位,从经济上给予补偿,改善待遇,才能鼓舞人们参与奉献精神,进而稳定军心、稳定部队

数量指标:享受义务兵优待金发放人数>450人

质量指标:对象准确率、标准达标率、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总额1500万元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实施关联方满意度≥10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在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无相关数据,因2024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相应预算支出。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见网页下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