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编制单位(盖章):大冶市社会福利中心 | 单位:万元 |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收入总计 | 273.55 | 支出总计 | 273.55 | 5、转移性支出 | |
一、本年收入合计 | 273.55 | 一、本年支出合计 | 273.55 | 6、赠与 | |
1、财政拨款(补助) | (一)基本支出 | 153.55 | 7、债务支出 | ||
(1)经费拨款(补助) | 232 | 1、工资福利支出 | 83.42 | 8、基本建设支出 | |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拨款 | 其中:(1)基本工资 | 16.91 | 9、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拨款 | (2)津贴补贴 | 3.39 | 10、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 ||
(4)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安排的拨款 | (3)奖金 | 11、其他支出 | |||
(5)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拨款 | (4)社会保障缴费 | 21.2 | 12.上缴上级支出 | ||
(6)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拨款 | 41.55 | (5)绩效工资 | 41.92 | 1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7)其他拨款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3 | 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2、事业收入 | 其中:(1)日常公用支出 | 13 | |||
3、上级补助收入 | (2)职工福利费 | ||||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57.13 | |||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中:(1)离休费 | ||||
6、其他收入 | (2)退休费 | 49.12 | |||
(3)住房公积金 | 7.35 | ||||
二、上年结余(转) | (二)项目支出 | 120 | |||
三、动用事业基金 | 4、基本工资支出 | 120 |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编制单位:大冶市社会福利中心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财政拨款支出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273.55 | 153.55 | 120 | |||
208 | 大冶市福利中心 | 273.55 | 153.55 | 120 | ||
20810 | 社会福利 | 273.55 | 153.55 | 120 | ||
2081005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273.55 | 153.55 | 120 | ||
注意:(1)各单位按适用的功能类预算科目列示出“类”、“款”、“项”级。 | ||||||
(2)本表的“财政拨款支出”的统计口径系指市财政局批复的2013年部门决算表中的“财政拨款”栏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拨款”栏数据之和。 |
福利中心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大冶市社会福利中心中心主要职责:
一是协助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
二是协助拟定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
三是协助拟订和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四是负责全市福利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开展社会福利工作社会调查和理论研讨,为政府提供信息咨询和决策参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大冶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2】47号文件,设立大冶市社会福利中心,为市民政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部、综合部、医疗康复部、等4个综合部室和大冶市儿童福利院、大冶市光荣院、大冶市社会福利院、大冶市老年休养院等4个业务部门。
二、2015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73.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补助)232万元,预算内非税收入41.55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3.55万元,具体包括:
1、 基本支出预算1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养、离休、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2、 项目支出预算120万元,主要用于以钱养事人员基本工资。
3、 非税收入安排的41.55万元支出,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三公经费支出,以及社会保险缴费,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等。
三、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支出5.5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0.7万元,下降0.1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0 万元,与2014年预算一致。由于因公出国(境)计划审定晚于部门预算编制,因此,我局中心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14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要求,不再更新购置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万元,主要用于院民看病或其他联系业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0.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接待外地来中心考察、上级部们检查工作用餐以及国外收养家庭回访接待,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将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做到厉行节约、务实勤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