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预决算 > 2015年市直单位部门预算

市国土资源局

发表日期:2016-07-13    文章来源:

大冶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负责国家有关土地、矿产和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和《土地法》、《矿产资源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并监督检查,研究制订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改革与发展战略等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其他规划,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保护与全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维护和巩固全市矿业开发秩序,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采矿权属和地质勘查争议和纠纷,查处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落实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和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组织全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估价、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制订和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制订和实施乡镇(街办)、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依法统一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组织市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办报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依法按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承办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依法做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审查、登记和地质勘查成果管理;按规定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参与确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归口管理地震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的科技宣教工作,组织在职干部职工岗位培训,负责本系统档案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现有12个职能科室,13个二级单位,15个乡镇国土资源分局(所)。现有人员430人,其中:在职人员389人,退休41人。

二、2015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121.1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补助)5121.16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21.16万元,具体包括:

    1、基本支出预算2763.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养、离休、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局机关及下属二级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楼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2357.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国土资源保护工作经费1262万元,主要用于资源保护、综合开发、调查等。

(2)绿化园林城市创建和修缮、设备购置等经费320万元,主要是园林城市创建小区公园建设,局系统办公场所修缮费用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3)其他经费775.85万元,主要是宣传费用、扶贫帮困、档案升级、党建、文明创建等支出;

以上项目支出根据大冶市国土资源局实际业务工作需要,结合以前年度支出情况核定。

三、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支出95.8万元, 与2014年预算比,未发生变化。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