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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发表日期:2016-12-09    文章来源:

市水务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国家、省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全市实际拟定我市水行政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定全市水资源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

    3、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水事纠纷。

    4、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乡镇供水工作。

    5、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

    6、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市水务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直属单位有水保局、大冶湖枢纽工程管理局、水政监察大队、3个水库、2个泵站、10个水务站等18个二级单位。

    二、2015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37.7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补助)521.7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7.76万元,具体包括:

    1、基本支出预算421.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养、离休、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局机关及下属二级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楼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水库移民工作经费支出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及乡镇水库移民工作人员的培训费用。根据2015年市委一号文统一安排。

   (2)青龙问泵站(排涝中心)日常公用经费2万,主要用用排涝中心的办公费及排涝电费。根据2015年市委一号文统一安排。

   (3)防汛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及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的费用。根据2015年市委一号文统一安排。

   (4)网络建设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局办公楼网络维护费用。根据2015年市委一号文统一安排。

   (5)水利质检站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根据省委2011年一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网络建设,落实专职监督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三、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支出16万元(不含省下专款及其他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20%。其中: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14年预算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与2014年预算一致。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项目资金检查、评价、验收,上级部门各类专项资金审计、检查、专题调研及职工工作餐等公务接待支出。

    根据鄂财监发[2016]19号文件通知,针对我单位部门预决算公开数据不一致的问题,我单位及时对数据进行清查核对,由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造成部门门户网站及政府网站上公布的2014年“三公”经费数据不一致,对其工作失误行为已严肃批评并责令迅速改正。已于2016年7月7日在政府公开网站上更新了正确数据。通过这次检查工作,使我单位受益匪浅,及时纠正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今后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不断完善财务工作。做到合理合法、严谨认真、不出差错。并及时自查,认真审核。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从而保证今后单位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