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湖枢纽工程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 基本情况
大冶湖枢纽工程管理局纯属公益性水管单位,事业机构,财政拨款,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属本级预算单位。2015年末,在职在编职工58人,退休4人。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党的建设、行政管理、综合治理及社会福利保障事业。2、负责船闸、泵站、大闸和大堤设施的管理、维修和运行,保证防汛排涝的安全。3、负责辖区内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4、负责组织协调和做好市直各有关部门在辖区内的业务或行政工作。
二、2015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6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366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6万元,2015年基本支出3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支出7万元(不含省下专款及其他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加25%。其中: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与2014年预算相比增加1.9万元。
(二)公务招等费预算3万元,比2014年减少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