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水政监察大队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水行政执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等有关适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本部门为市水务局下属二级单位。
二、2015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补助)116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万元,具体包括:
1、基本支出预算1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楼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3.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建设支出。
三、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支出4.4万元。其中: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其中招待来客10次,人数20人,招待费0.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