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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局

发表日期:2017-09-05    文章来源:

大冶市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主要职能
1、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促协调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

2、承办国家、省、黄石和我市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案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并审结案件。

3、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4、分析预测信访形势,对来信来访反映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征集人民群众合理化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规范信访人的权利、义务,积极引导信访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旗帜鲜明地维护信访秩序,坚决依法打击破坏信访秩序的行为,推动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6、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及业务联系指导和培训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发展规划;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

7、按照更新管理观念,创新管理工作方式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发展、运转灵活、透明高效、便于监督的信访工作机制,着力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机制。

8、贯彻落实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处理有关信访问题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构成单位来看,大冶市信访局部门决算仅由单位本级决算组成。

()部门人员构成
  大冶市信访局总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12名(其中参公事业编制12名),工勤编制2名。2016年年末实有20人,其中在职19人、退休1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冶市信访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435.47万元,2015年度决算数为380.3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了55.13万元,主要为信访解难专项资金增加以及人员充实引起的基本支出的增加。

(二)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大冶市信访局2016年度支出总计43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33万元,项目支出215.14万元。

1、基本支出220.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包括年初部门项目、省拨专项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215.14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省市两会等特殊敏感时期信访维稳经费及大冶市信访工作专用支出。

三、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支出决算数为9.74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9.9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25万元。其中:

()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96万元,为预算的91.90%。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支出。其中:

1、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2、本单位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6万元,为预算数的91.90%,主要原因是单位接访和劝访任务较多,出车较频繁,但总体车用支出控制在预算总额范围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万元。接待批次10次,接待人数100人。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6年决算政府采购资金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文件资料印刷等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到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信访,是指公民个人或群体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等多种参与形式与国家的政党、政府、社团、人大、司法、政协、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接触,以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吁请解决问题,有关信访工作机构或人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的一种制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