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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发表日期:2016-12-27    文章来源:

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编制单位(盖章): 大冶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决算数  项目名称  决算数 项目名称  决算数 
 收入总计 56  支出总计    5、转移性支出  
 一、本年收入合计 56  一、本年支出合计 56  6、赠与  
 1、财政拨款(补助) 56  (一)基本支出 26.19  7、债务支出  
   (1)经费拨款(补助) 56  1、工资福利支出 13.88  8、基本建设支出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拨款    其中:(1)基本工资 3.64  9、其他资本性支出  
   (3)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拨款          (2)津贴补贴 2.05  10、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4)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安排的拨款          (3)奖金    11、其他支出 29.81
   (5)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拨款          (4)社会保障缴费 4.37    
   (6)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拨款          (5)绩效工资 8.19    
   (7)其他拨款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86    
 2、事业收入    其中:(1)日常公用支出 1.86    
 3、上级补助收入          (2)职工福利费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08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中:(1)离休费      
 6、其他收入          (2)退休费 4.41    
           (3)住房公积金 1.67    
 二、上年结余(转)    (二)项目支出 29.81    
 三、动用事业基金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编制单位(盖章):   大冶市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120199 212 1 99 56 26.19 29.81
             
             
             
             
             
             
             
注意:(1)各单位按适用的功能类预算科目列示出“类”、“款”、“项”级。
     (2)本表的“财政拨款支出”的统计口径系指市财政局批复的2016年部门决算表中的“财政拨款”栏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拨款”栏数据之和。

 

 

大冶市墙本材料革新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政策法规;

2、编制和组织实施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和计划;

3、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销售、设计、施工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工作;

4、组织收、管理和监督使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5、参与审核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

6、处理违反墙体材料革新政策法规的行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大冶市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为股级事业单位,经费自筹,人员编制3名,原有工作人员5人,现退休2 人。

二、2016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预总收入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56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万元,具体包括:

1、基本支出预算26.19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用等。

2、项目支出预算29.81万元,主要用于:

建筑节能工作宣传及培训费用

三、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支出4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0.7万元,下降0.85%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5年预算一致;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0.7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