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灵乡镇林业站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三、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2017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2)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4)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灵乡林业站全额事业编制人数6人,在职在岗4人。
二、2017年部门决算表
包括决算和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及决算见附表
三、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灵乡镇林业站2017年决算总收入是4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0万元。比2016年增加1873.27万元,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的增加。
大冶市灵乡镇林业站2017年决算总支出是2060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9.21万元、项目支出15999.2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比2016年增加1873.27万元,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灵乡镇林业站2017年总收入是20608.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08.4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灵乡镇林业站2017年所属单位决算汇总总支出是2060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9.21万元,占22.37%;项目支出15999.21万元,占77.63%。
(四)“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名词解释
1、财政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