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三、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表3)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4)
五、2020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2020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6)
七、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7)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大冶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大冶市委、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冶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水利和湖泊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市水利和湖泊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水利和湖泊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和湖泊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协调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保护和监督。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监督工作。指导实施地方配套工程建设,组织有关工程验收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水土保持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国家和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转变职能。市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要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节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第四条 市水利和湖泊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工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部门预算决算、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普法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本区域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指导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公告,审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行政审批工作。
(三)河湖长制工作股。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指导湖泊工程、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编制湖泊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湖泊、水闸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湖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湖泊工程和重要水闸除险加固工作。指导河道堤防、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河口的开发、治理与保护。指导河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河道堤防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堤防除险加固工作。
(四)建设监督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库工程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水库新建和除险加固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等工作。
(五)水资源股。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参与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六)水旱灾害防御股。组织编制洪水干早防治规划、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组织开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条 市水利和湖泊局行政编制16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1正两副,总工程师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
第六条 【所属事业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解释权和调整程序】本规定由中共大冶市委、大冶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承担。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施行时间】本规定自2019年3月22日起施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17个二级单位组成,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1 |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
2 | 大冶市水土保持局 |
3 | 大冶市水政监察大队 |
4 | 大冶市毛铺水库管理处 |
5 | 大冶市杨桥水库管理处 |
6 | 大冶市九眼桥水库管理处 |
7 | 大冶市红旗泵站管理处 |
8 | 大冶市罗家桥水务管理站 |
9 | 大冶市金湖水务管理站 |
10 | 大冶市大箕铺水务管理站 |
11 | 大冶市刘仁八水务管理站 |
12 | 大冶市殷祖水务管理站 |
13 | 大冶市茗山水务管理站 |
14 | 大冶市金牛水务管理站 |
15 | 大冶市金山店水务管理站 |
16 | 大冶市保安水务管理站 |
17 | 大冶市东风农场水务管理站 |
18 | 大冶市东岳水务管理站 |
独立编制部门预算的二级单位有以下: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1 | 大冶湖枢纽工程管理局 |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单位名称:市水利和湖泊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项目 | 预算数 | 经济分类支出项目 | 预算数 | 功能分类支出项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2194.17 | 一、基本支出 | 1829.96 | 1、一般公共服务 | ||
(1)经费拨款(补助) | 2131.17 | 1、 人员支出 | 1673.1 | 2、外交 | ||
(2)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拨款 | (1)工资福利支出 | 1656.15 | 3、国防 | |||
(3)纳入预算的罚没收入拨款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6.95 | 4、公共安全 | |||
(4)纳入预算的其他非税收入拨款 | 63 | 2、日常公用支出 | 156.86 | 5、教育 | ||
(5)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拨款 | (1)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6.86 | 6、科学技术 | |||
(6)上级转移支付 | 7、文化体育与传媒 | |||||
二、未纳入预算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 | 二、项目支出 | 220 | 8、社会保障和就业 | |||
三、事业收入 |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63 | 9、社会保险基金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四、上缴上级支出 | 157 |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11、节能环保 | ||||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12、城乡社区事务 | |||||
七、其他收入 | 13、农林水事务 | 2194.17 | ||||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4、交通运输 | |||||
15、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 | ||||||
1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17、金融 | ||||||
18、援助其他地区 | ||||||
20、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 | ||||||
20、住房保障 | ||||||
21、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
22、预备费 | ||||||
23、其他支出 | ||||||
24、转移性支出 | ||||||
25、债务还本支出 | ||||||
26、债务付息支出 | ||||||
27、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2194.17 | 本年支出合计 | 2194.17 | 本年支出合计 | 2194.17 | |
上年结存、结余 | 结转下年 | 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2194.17 | 支出总计 | 2194.17 | 支出总计 | 2194.17 |
二、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表2)
单位名称:市水利和湖泊局 | 单位:万元 | |||||||||||||||||||||
单位代码 | 单 位 名 称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补助) | 其他资金 | ||||||||||||||||||
小计 | 经费拨款(补助) | 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入拨款 | 纳入预算的其他非税收入拨款 | 纳入预算的罚没收入拨款 | 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拨款 | 上级转移支付 | 未纳入预算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 | 事业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上年结余(转)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
503001 | 合计 | 2194.17 | 2194.17 | 2131.17 | 63 | |||||||||||||||||
三、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表3)
单位名称:市水利和湖泊局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代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 本 支 出 | 项目 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小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合计 | 2194.17 | 1928.17 | 1658.8 | 524.22 | 11.15 | 266 | ||||||||
503001 |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 2194.17 | 1928.17 | 1658.8 | 524.22 | 11.15 | 266 | |||||||
2130301 | 行政运行(水利) | 1826.81 | 1826.81 | 1658.8 | 156.86 | 11.15 | ||||||||
2130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 | 101.36 | 101.36 | 101.36 | ||||||||||
0001000 | 水利执法监督 | 117 | 117 | |||||||||||
2130310 | 水土保持(水利) | 40 | 40 | |||||||||||
2130319 | 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 | 100 | 100 | |||||||||||
2130321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 | 9 | 9 | |||||||||||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4)
单位名称:市水利和湖泊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项目 | 预算数 | 经济分类支出项目 | 预算数 | 功能分类支出项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2194.17 | 一、基本支出 | 1829.96 | 1、一般公共服务 | ||
(1)经费拨款(补助) | 2131.17 | 1、 人员支出 | 1673.1 | 2、外交 | ||
(2)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拨款 | (1)工资福利支出 | 1656.15 | 3、国防 | |||
(3)纳入预算的罚没收入拨款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6.95 | 4、公共安全 | |||
(4)纳入预算的其他非税收入拨款 | 63 | 2、日常公用支出 | 156.86 | 5、教育 | ||
(5)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拨款 | (1)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6.86 | 6、科学技术 | |||
(6)上级转移支付 | 7、文化体育与传媒 | |||||
二、未纳入预算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 | 二、项目支出 | 220 | 8、社会保障和就业 | |||
三、事业收入 |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144.21 | 9、社会保险基金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四、上缴上级支出 |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11、节能环保 | ||||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12、城乡社区事务 | |||||
七、其他收入 | 13、农林水事务 | 2194.17 | ||||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4、交通运输 | |||||
15、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 | ||||||
1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17、金融 | ||||||
18、援助其他地区 | ||||||
20、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 | ||||||
20、住房保障 | ||||||
21、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
22、预备费 | ||||||
23、其他支出 | ||||||
24、转移性支出 | ||||||
25、债务还本支出 | ||||||
26、债务付息支出 | ||||||
27、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2194.17 | 本年支出合计 | 2194.17 | 本年支出合计 | 2194.17 | |
上年结存、结余 | 结转下年 | 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2194.17 | 支出总计 | 2194.17 | 支出总计 | 2194.17 |
五、2020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单位名称:市水利和湖泊局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代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 本 支 出 | 项目 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合计 | 工资 福利 | 商品和 | 对个人和家庭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合计 | 2194.17 | 1928.17 | 1658.8 | 524.22 | 11.15 | 266 | |||||||||
503001 |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 2194.17 | 1928.17 | 1658.8 | 524.22 | 11.15 | 266 | ||||||||
2130301 | 行政运行(水利) | 1826.81 | 1826.81 | 1658.8 | 156.86 | 11.15 | |||||||||
2130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 | 101.36 | 101.36 | 101.36 | |||||||||||
0001000 | 水利执法监督 | 117 | 117 | ||||||||||||
2130310 | 水土保持(水利) | 40 | 40 | ||||||||||||
2130319 | 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 | 100 | 100 | ||||||||||||
2130321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 | 9 | 9 | ||||||||||||
六、2020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6)
单位名称:市水利和湖泊局 | 单位:万元 | |||||||||
经济科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财政拨款 | ||||||||
小 计 | 经费拨款 (补助)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收费安排的拨款 | 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 纳入预算的其他非税收入拨款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拨款 | 上级转移支付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合计 | 2194.7 | 2194.7 | 2131.17 | 63 | ||||||
工资福利支出 | 1673.1 | 1673.1 | 1673.1 | |||||||
基本工资 | 352.74 | 352.74 | 352.74 | |||||||
国家规定津补贴 | 165.71 | 165.71 | 165.71 | |||||||
奖励性补贴 | 533.38 | 533.38 | 533.38 | |||||||
第十三个月工资 | 9.1 | 9.1 | 9.1 | |||||||
绩效工资 | 133.62 | 133.62 | 133.62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05.79 | 105.79 | 105.79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12.22 | 212.22 | 212.22 | |||||||
其他保险缴费 | 15.77 | 15.77 | 15.77 | |||||||
住房公积金 | 127.82 | 127.82 | 127.82 | |||||||
退休公用部分 | 5.8 | 5.8 | 5.8 | |||||||
其他补助支出 | 11.15 | 11.15 | 11.15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6.86 | 156.86 | 156.86 | |||||||
办公费 | 15 | 15 | 15 | |||||||
印刷费 | 8 | 8 | 8 | |||||||
邮电费 | 1 | 1 | 1 | |||||||
水费 | 25 | 25 | 25 | |||||||
电费 | 30 | 30 | 30 | |||||||
物业管理费 | 1 | 1 | 1 | |||||||
差旅费 | 12 | 12 | 12 | |||||||
维修(护)费 | 1 | 1 | 1 | |||||||
会议费 | 4 | 4 | 4 | |||||||
培训费 | 6 | 6 | 6 | |||||||
公务接待费 | 1 | 1 | 1 | |||||||
劳务费 | 10 | 10 | 10 | |||||||
工会经费 | 21.3 | 21.3 | 21.3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 | 4 | 4 | |||||||
办公设备购置费 | 12 | 12 | 12 | |||||||
专业设备购置费 | 1 | 1 | 1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56 | 4.56 | 4.56 | |||||||
项目支出 | 220 | 220 | 157 | 63 |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144.21 | 144.21 | 144.21 | |||||||
工资福利支出(项目) | 73.32 | 73.32 | 73.32 | |||||||
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 | 31.11 | 31.11 | 31.11 |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 | 39.78 | 39.78 | 39.78 | |||||||
七、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7)
单位名称:市水利和湖泊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 ||
合计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项目支出 | |
“三公”经费合计 | 5 | 5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 4 | 4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3、公务接待费 | 1 | 1 |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单位名称:市水利和湖泊局 | 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 本 支 出 | 项目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所属单位汇总部门预算总收入2996.15万元(含独立编制部门预算的二级单位),机关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94.17万元(17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比上年增加675.94万元,增长45%。其中:当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194.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所属单位汇总部门预算总支出2996.15万元(含独立编制部门预算的二级单位),机关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94.17万元(17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比上年增加675.94万元,增长45%。其中:基本支出1829.96万元,占总支出的83%;项目支出220万元,占总支出的1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44.21万元,占总支出的7%。按支出功能分类,行政运行支出1829.96万元,占总支出的83%。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94.17万元,比上年增加675.94万元,增长45%。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29.96万元,比上年增加611.73万元,增长50%。
按经济分类分:
工资福利支出1656.15万元,比上年增加821.84万元,增长102%。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根据人社及组织部门规定增资及本年将17个二级单位纳入本部门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156.86万元,比上年减少216.32万元,下降58%,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会费、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去年将二级单位的非税收入列入了商品和服务支出,本年将非税收入列入了项目支出中。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5万元,比上年增加6.21万元,增长58%。主要用于基本离退休费、离休工资、医疗补助、退休人员奖金工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144.21万元,为新增项支出,主要用于对二级单位人员及三支一扶、水利站落岗人员的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220万元,比上年减少8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将水旱灾害防御经费列入财政代编预算。我单位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水利工程质检工作经费8万元
申请项目依据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为市水务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参加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根据1997年8月25日水利部水建[1997]339号文件通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工作要求,可委托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承担以下主要任务中第二条根据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提检测报告。
(2)其他非税63万元
申请该项目依据主要是将二级单位其他收入列入预算项目,主要用于补充二级单位人员经费不足部份,纳入预算后便于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3)河长制工作经费100万元
申请项目依据为鄂办文[2017]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规定,落实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经费。制定一河(湖)一档、一河(湖)一策;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打印装订资料;广泛开展宣传,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标语、短信、车辆等多种方式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开展河湖日常巡查管理;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办公及办公设备、水质检测仪器购置。
(4)移民工作经费9万元
申请项目依据为根据国发[2006]17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开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及鄂政发[2006]5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明确负责移民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5)水土保持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
申请项目依据为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公告(第一百八十八号)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处理水土资源开发利用与水土保持的关系,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及下属17家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829.96万元,比上年增加675.94万元,增长50%。具体预算安排如下:
人员经费1673.1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52.74万元、津贴补贴165.71万元、奖金9.10万元、绩效工资133.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2.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77万元、住房公积金127.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3.38万元、退休支出5.8万元、抚恤金11.15万元;
公用经费156.86万元,包括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30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费1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0万、工会经费2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2万元、专业设备购置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6万。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2万元,包括:货物类12万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分项目如下: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支出,比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我单位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类专项资金审计、检查、专题调研,接待外地来大冶试点改革考察、学习等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同比挂持平,主要的原因是我单位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年末固定资产1067.34万元,比年初数增加47.09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计划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资金392.03万元,实际占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8%。同时,我局将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做好2020年重点项目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三、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例如: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