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省农业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北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财农规[2017]24号),明确指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配套经费每头补助80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0元,省财政承担20元,县(市、区)财政承担10元。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我市养殖环节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8589头,应发放补助资金228.712万元。相关资金已由《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2022]83号)及《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50号)文件下达,包含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201万元(包括中央财政提前拨付的125万元,二次下达省级配套76万元);本级财政应配套资金27.712万元,共拨付228.712万元。
专此公示。
联系人:王高祥
电话:13886477760
附 件:大冶市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明细表(2022年3月1日-2023年2月28日)
大冶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