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68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3年部分省级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3〕11号)等文件精神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2023年省级农业综合能力提升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具体资金分配情况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意见,请联系大冶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全国监督电话:12317
受理单位: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14-8762281
通讯地址:大冶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109室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 | |||||||
2023年省级农业综合能力提升资金分配表 | |||||||
县市区 | 合计 | 农村能源发展 | 优质油菜生产发展 | “三品一标”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 蔬菜产业发展 | 农业科技创新条件能力建设 |
大冶市 | 357 | 196 | 54 | 14 | 10 | 33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