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冶办发[2013]4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冶办发[2015]1号)文件精神,按照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大冶市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支出明细表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意见,请联系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联系电话:0714-8768500,联系地址:大冶市观山路5号。
特此公示。
附:2019年大冶市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资金支出明细表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