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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情况公示

发表日期:2021-01-27    文章来源:大冶市水产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0]78文件精神,要对我市一家规模化池塘受灾面积在500亩以上水产养殖主体进行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因灾损毁的养殖场舍、渔塘等生产设施修复。经对全市各乡镇前期申报的精养鱼池受灾面积在500亩以上的受灾对象户6家中受灾的严重程度、损失情况、规模化养殖、精养情况等指标进行严格对比筛选大冶市腾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所有精养鱼池、泵房和增氧设施全部淹没,受灾极为严重,符合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省级文件精神。现拟定对大冶市腾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给予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0万元支持,并对补助资金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7日至2月2日,共七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资金支持情况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事实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在公示期内送交大冶市水产局(大冶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大楼1712室,联系电话:0714-8712370)。

特此公示!

大冶市水产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