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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工业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工程项目-城西北工业废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表日期:2021-02-23    文章来源:大冶博瑞水务有限公司

大冶博瑞水务有限公司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要求,结合编制的《大冶市工业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工程项目-城西北工业废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检查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建设实际情况及《大冶市工业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工程项目-城西北工业废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冶市工业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工程项目-城西北工业废水处理厂

项目建设单位:大冶博瑞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黄石市大冶市金阳路汉龙汽车产业园城西北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厂西侧)内

项目建设内容:本污水处理厂分区建设,呈南北方向布置,分三个区:前处理和污泥处理区、污水处理区、排水区。前处理和污泥处理区按北向南布置有粗格栅、进水泵房、1#号除臭装置系统及1#臭气排气筒、事故池、调节池、前置高效沉淀池、储泥池及污泥脱水间、2#号除臭装置系统及2#臭气排气筒(其中酸碱投加间建设在城西北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泵房旁边);污水处理区布置有水解酸化池、硝化反硝化单元(硝化曝气生物滤池、反冲洗废水池和反硝化生物滤池)、配电间及鼓风机房、加药间(盐酸加料间、絮凝剂加料间、乙酸钠加料间);排水区有出水口及出水在线监控室。厂区中间有南北贯通的道路,作为人流、物流及厂外衔接通道。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项目,不涉及生产用水,项目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由自来水公司提供。生活污水排入城西北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工业废水尾水达到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一级 A 标准后经管网排入汪仁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泵房,经汪仁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泵房及排水管网进入长江(黄石段)。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沉砂池及污泥均质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粗格栅及进水泵、事故池废气收集后经离子+化学除臭系统工艺方法除臭系统处理后由2#15m排气筒排放调节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储泥池和污泥脱水间气收集后经离子+化学除臭系统工艺方法除臭系统处理后由1#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采用低噪音设备,风机安装消声器,泵安装于室内等隔声、吸声措施外,定期对各个设备进行检修,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从而减少噪声。

4)地下水

本项目厂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的措施,恶臭治理设备、配电间为一般防渗区,水泥地坪能够满足防渗要求;磁混凝沉淀池(含加药间)、中间提升泵房为重点防渗区,采用 C30 混凝土防渗,防渗等级 P8,防渗系数要求不低于 1.0×10-7cm/s。

5)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时主要处理工业企业生产废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格栅渣、沉砂池沉渣,剩余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根据原环评要求产生格栅渣、沉砂池沉渣,剩余污泥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规定,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本次鉴别结果表明本次鉴别对象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大冶博瑞水务有限公司据此鉴定结论调整危废存储间建设规模,污泥和滤渣运送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为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工况:

根据《大冶市工业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环评批复要求,结合验收监测期间现场勘查的实际情况,依据验收监测方案开展本次验收工作。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该工程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可以进行该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污水厂1#、2#除臭系统排气筒各污染物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二级标准。厂区无组织各污染物排放氨、硫化氢、甲烷(体积百分数、臭气浓度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的二级标准。

2)废水

污水进水口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本污水处理厂受纳废水满足城西北工业废水处理厂接纳废水水质接管标准值要求。污水出口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污水总排口排水各污染因子均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在52.5~57.3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65dB(A);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3.4~47.5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55dB(A)。综上,污水厂东、西、南、北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在线监测设备验收比对监测

根据《大冶市工业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环评批复要求,城西北工业废水处理厂在废水处理系统出口安装了流量计、化学需氧量、PH、氨氮、总磷和总氮在线监控装置;废水污染因子在线监测设备由黄石兴致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并调试运营管理;大冶博瑞水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委托湖北桓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城西北工业废水处理厂在废水处理系统出口废水自动监测设备进行了比对监测,并依据比对监测报告结果对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完成了验收。

四、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竣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要求。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应尽快整改落实。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组认为,在落实上述整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考虑本项目影响范围,以项目周围村庄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等。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生产期间生产的废气对您的影响程度;

2)项目生产期间生产的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3)项目生产期间生产的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4)项目生产期间生产的固体废物对您的影响程度;

5)其它建议和要求。

六、验收公示反馈

1)公众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冶博瑞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黄石市大冶市金阳路汉龙汽车产业园城西北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厂西侧)内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3687116733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用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公示时间

本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公告内容之日起1个月内,即2021223

2021323日。

大冶博瑞水务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