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柯维难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柯维难
主要违法事实:柯维难在货场内存放易产生扬尘的含金属物料,未设置围挡或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罚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人事与财务股缴纳罚款开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处罚内容: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3年10月16日
案件名称:柯维难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柯维难
主要违法事实:柯维难在货场内存放易产生扬尘的含金属物料,未设置围挡或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罚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人事与财务股缴纳罚款开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处罚内容: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