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大冶市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坑地质环境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露天坑地质环境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大冶市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冶市金湖街办大红山矿业现有露天采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对公司露天坑实施地质环境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设计范围为露天坑标高-50m~+16m的区域,主要工程为露天坑的打底防渗、固化回填以及终期复垦。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adJKBmWDU-G-MLrpXpsKg
提取码:fowl
纸质报告书: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第六条。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等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期限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或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建设单位。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冶市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大冶市金湖街办石头咀矿区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0714-8041869
大冶市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