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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冶市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10-10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大冶市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冶食药安办202213


各乡镇(场)、街道,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促进各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智慧化监管,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现将《大冶市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冶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9

大冶市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食监二201832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智慧化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严管严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人民食品安全为目标,以创新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提高监管效能为核心,通过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水平,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促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公开加工过程,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工作目标

(一)“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目标

1.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黄石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推进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黄市监函〔2020〕58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行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100%目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2.网络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按照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园周边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建立“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推进智慧监管,在每个网络餐饮单位安装摄像头,实时抓拍不规范经营行为,力争在11月底完成全市网络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100%目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养老机构单位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按照《大冶市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冶市监〔2021〕19号)、《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冶市监〔2022〕5号)文件要求,以“明厨亮灶”为重点,积极拓展“明厨亮灶”建设内涵,推广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平台,提高齐抓共管效率,着力打造社会共治共管良好氛围。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养老机构单位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100%目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4.小餐饮 “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促进餐饮集中区、小餐饮示范街内的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雨润餐饮集中区、国贸餐饮集中区、冶商(师范)小餐饮集中区“互联网+明厨亮灶” 100%目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大中型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大中型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 100%目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实现社会共治目标

1.尽快建成“阳光厨房”积极对接“湖北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系统全市校园食堂、网络餐饮单位、养老机构单位食堂、小餐饮集中区、大中型餐饮单位等餐饮服务单位应安装标清以上(含标清)监控设备,覆盖食品清洗、切配、烹饪、备餐打包、专间制售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等操作环节,建立设备在线保持机制,及时纠正视频离线、摄像头位置偏移等情况。

2.实行餐饮服务单位智慧化监管。通过推广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现“画面可存储、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数据可分析”,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各餐饮服务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全面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3.实时远程监管和食品安全隐患科学防控。餐饮服务单位要通过智慧监管系统线上落实主体责任,统一实施信息化监管。监管人员可以运用系统在线检查和线下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提高监管效能,特别是对高风险点和关键控制点实施动态监督,实现对后厨加工制作的全过程监控。充分利用智慧监管系统,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切实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同时鼓励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在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实时展示,实现远程监管、实时监控、社会监督,提升共治效能。

、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大冶市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 市食药安委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永高 市食药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员:余远征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曹志军市教育局副主任督学

张奇志财政局副局长

        明清友市民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场、街道)分管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由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责任分工

(一)市市场监管局:

1.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和指导全市各乡镇(场)、街道及相关部门做好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各项工作;

2. 负责组织全安装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3.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食药安委关于“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的相关要求,应用全统一智慧监管平台,积极主动完成建设任务

4. 配合运营商,组织相关单位逐门逐户指导“互联网+明厨亮灶”设备的安装和调试;配合运营商对已经安装“明厨亮灶”系统的,进行改造、调试和对接

5. 广泛应用手机APP做好管理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开展“媒体走进厨房”公众参与活动,鼓励消费者使用手机APP参与监督,不断提高辖区餐饮业智慧管理水平

6. 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广泛运用企业端APP做好企业自律,开展定期自查,加强进货管理、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管理、法律法规培训,及时回应公众意见和投诉

7. 执法人员要运用移动执法监管端APP做好日常监管,开展日常检查、记分管理、大数据分析等

8. 引导广大消费者运用公众端APP,随时查看企业资质、食材来源、食品加工过程、推荐菜品、消费点评等。

局:负责全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推进工作,并将视频信息接入全市“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

民政局:加强对养老机构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宣传和日常管理,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推进工作。

(四)市财政局: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拨付和监督使用工作。

各乡镇(场)、街道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把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的属地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本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推进工作。

(六)网络运营商:为餐饮服务单位提供互联网及设备安装维护服务。按标准规范安装终端设备,指导商户安装、使用系统。保障公众通过电脑、手机等固定或移动终端随时查验、储存指定监控点的实时监控图像;支持监管部门对指定监控点监控图像的实时查验,确保具备图像显示、抓拍、回放以及手动切换、单画面定时切换、全屏多画面切换等功能。对原来已安装视频监控的单位,可按照设备利旧原则,指导其接入全市智慧监管平台,避免资源浪费。

(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加快推进网络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实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与“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无缝对接。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是转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升餐饮业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制订落实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取得实效。

强化责任落实。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充分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确保供餐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充分运用智慧化监管平台,采取现场监督与远程实时动态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信息化、网格化管理,提升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加强服务管理。市电信公司要简化手续,方便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专业服务团队,实现专业化运作,做好设备安装;加强沟通协作,定期向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反馈问题;适时回访客户,保障网络创通和后期维修及保障服务。

强化分类引导。市市场监管局要把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与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风险分级管理、日常巡查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对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提前介入指导,提出改造意见,督促和指导优化场所布局,达到“互联网+明厨亮灶”的标准和要求;对换证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分级分类、因地制宜的原则,引导其按照“互联网+明厨亮灶”标准升级改造;对软硬件条件较差,未参与“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对实体店的检查,对有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通过媒体、网络订餐平台进行曝光,联合网络订餐平台采取暂停上线措施,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查处。

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引领。对食品安全基础较好、责任意识较强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达标考评机制,形成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引领带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共同创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广泛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互联网、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实施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从而促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活动深入展,稳步提升广大市民对我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