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黄办文〔2024﹞25号)要求,我市积极推进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38)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大冶市保安镇塘湾灰石厂矿山等生态修复治理仍未完成;大冶市屏山腾达石材有限责任公司环保督察生态修复问题已销号,但修复不彻底,部分坡面未进行修复,部分坡面仍在修复中。
二、整改目标
保安镇塘湾灰石厂矿山生态修复于2025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大冶市屏山腾达石材生态修复于2025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
三、整改措施
1.成立工作专班。由大冶市开山塘口治理指挥部、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属地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共同梳理工作任务,统筹解决工作难点,督促实施单位加快修复工作进度。
2.严格工作要求。根据生态修复的项目设计要求,严格按照修复设计内容施工,落实矿山治理“六有”环保措施和“五牌一图”,确保修复治理工作质量。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增加施工机械、人员、设备,分步分项加紧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治理任务。
3.提高整改成效。修复完成后,及时组织专家对两处修复工程分别开展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加强后期监管,确保整改成效。
四、整改完成情况
大冶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大冶市开山塘口治理指挥部、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地桥镇人民政府、保安镇人民政府多次到项目现场调研,召开项目推进会,增加施工机械和人员,变串联施工为并联施工,强力推进两个矿山治理工作,合理制定倒排工期表,严格落实矿山治理“六有”环保措施和“五牌一图”。保安塘湾灰石厂修复治理工程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还地桥屏山腾达治理工程(二期)于2025年12月13日完成修复治理工作。12月16日,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组对省序号38号反馈问题整改目标及措施对照问题清单进行了踏勘复核,认为已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
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14-8763020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