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相关要求,结合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按照法治建设要求,对照考核标准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编委《关于市扶贫工作机构设置调整的通知》(冶编﹝2021﹞31号)文件精神,2021年6月1日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大冶市乡村振兴局,仍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核定行政编3名,下设立市老区建设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截至目前,我局和下属的老区建设服务中心共在岗在编10人。由于我局的“三项制度”暂未发布,当前主要职能职责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主。
二、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学习和宣传活动,不断强化法治观念,推进单位法治建设。
(一)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以“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为主题,开展广场咨询宣传。现场气氛活跃,秩序井然,社区居民主要就食品安全、移动通讯等热点问题纷纷向社区工作者咨询。活动现场共发放了100 余份宣传资料。同时,组织志愿者和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绿色消费教育活动,他们深入小区,走上街头,劝导部分居民和商家摒弃不良消费行为,鼓励绿色消费,并分发有关消费知识的宣传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
此次宣传活动普及了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健康、科学消费有效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为共筑诚信、安康、舒适的消费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局机关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专题学习,并赴市冶师附小电教室开展首单宣讲活动以及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此次活动把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主动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意识。
(三)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结合全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我局及时印发《大冶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建设民法典法治宣传阵地、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组织志愿服务人员赴包保社区向广大群众发放民法典相关宣传资料。
(四)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一是12月6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宪法宣传周”专题学习,集中观看宪法公益宣传片《根基》,学习了《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是组织开展“送宪法进社区”活动,组织志愿者前往民主社区分发《宪法》宣传单等资料,对居民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答疑,为居民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三是组织开展“送宪法进农村”活动,我局组织各驻村工作队通过走访、利用村文化墙、公示栏、悬挂法律宣传横幅等方式开展宪法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宪法。
(五)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学习。9月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学习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了传达学习,并结合自己的理解和工作实际进行讨论交流。同时,将《乡村振兴促进法》列入全市各乡镇、各单位驻村工作队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的主要学习内容之一,进行全覆盖的学习宣传。
(六)组织开展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的开展,我局还不定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了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组织下沉党员到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全员学习了《禁毒法》,全局党员干部无人涉毒。
(七)组织开展学法用法工作。除了开展以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各项党内法规外,我局还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与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网上平台的注册和学习,全局参学率全部达到100%。
三、主要做法
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坚持把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的根本前提,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一)严抓落实。通过多种方式如:党组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专题法治学习等来传达学习有关法治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第一时间对工作进行布置,跟进学习法治建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将法治工作与我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党组书记亲自抓法治工作,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综合科具体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各项制度学习到位、执行到位。
(二)营造氛围。全面营造法治学习日常化、日常工作法治化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充分利用集中学习、自主学习、领导普法讲法和会前学法等机会,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包保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宣讲等方式,引导帮助公民、群众了解法律条文,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编印相关普法宣传资料、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教育,对本部门、本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帮扶干部及脱贫对象进行普法宣传全覆盖。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大部分脱贫户群体为特殊群体(低保、五保、智障、残疾等),法治意识方面有待提高,但在普法宣传上还存在一定难度,需要寻找更加贴合实际的方法来进行普法宣传,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为指导,持续深化法治建设。首先要正确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围绕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学习。再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依法办事融入到每个干部职工的日常工作中,提高脱贫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大冶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