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第2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陈芳群代表:
您提出《关于优化高龄补贴申报程序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坚持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2020年12月,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出台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高龄津贴发放以户籍地为基础,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为优化申报程序,移居老年人可以选择在长住地申报,目前,我市仍秉持这工作原则,且积极鼓励户籍地申报困难的老年人在常住地申报。
(二)探索平台运作的申报模式。为全面提升我市高龄津贴工作质量,市民政局主动对接市政数局搭建高龄津贴申报平台,将传统手工统计、纸质收集、层层上报的繁冗模式精简为一站式办理,实现在系统上:村(社区)录入、乡镇(街办)审核、市民政局审批。目前,市民政局已经开始运用平台,极大的优化了申报审批程序。下一步,将完善平台功能构建,提高高龄数据的准确率。
今后,我们将重点关注有申报困难的老年人动态,积极协调和帮助该类对象及时享受到国家福利政策,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高龄工作的关注,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的民政事业发展。
主要领导姓名:(签名) 联系电话:
经 办 人姓名:(签名) 联系电话:
大冶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