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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建议提案的回复

发表日期:2023-10-16    文章来源:大冶市民政局

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建议提案的回复

朱满珍代表

您提出《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适当提高农村老人养老金水平。我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目前我市高龄津贴标准排黄石市前列(80-90岁每年800元,90-100岁每年1500元,100岁以上每年3600元),2022年共发放高龄津贴1450余万元,充分保障我市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全面建立城乡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2022年我市印发《大冶市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冶民政发〔202232号),明确指出由各行政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新建或利用闲置资源改扩建,包含老年人活动中心,幸福食堂,老年人服务站等各种形式为老人服务的场所设施以解决60岁以上空巢和高龄老人基本生活和娱乐活动为目的,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法律援助和日间照料的基本服务,市民政局将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补贴,对运营状况良好的给予运营补贴。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补助资金900万元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活动中心250余

三是开展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在优先满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脱贫人口范围内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基础上,将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纳入特殊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改造范围,针对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身体状况、居住环境、养老服务和适老化等需求,为老年人量身打造最适合、最迫切的居家改造项目。2021至2022年,我市将累计投入80万元,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275户的,今年将继续投入60万元完成190户改造任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广泛开展孝老敬老助老宣传联合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抖音等平台,结合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2、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充分利用各社区、村级现有可用的闲置学校、办公室等场地,建设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幸福食堂等,实现全市村(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加强和人社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公益性岗位向老年服务设施倾斜,确保养老服务设施有效运营,更好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关爱老年人活动。发挥农村老年协会、老年人理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广泛开展低龄健康老人扶助高龄、失能老人的互助关爱活动。鼓励引导和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关爱老年人活动。动员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义诊、助餐、娱乐、教育、法律援助等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注,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的民政事业发展。

主要领导姓名:(签名)            联系电话:

人姓名:(签名)            联系电话:

大冶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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