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报送2025年度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等资料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住房保障资金绩效自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51套目标任务。完成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51套,完成目标任务100%。其中,汉龙人才公寓225套、祥邦新能源公司宿舍楼199套、展旺精密制造公司宿舍楼90套、仕上电子科技公司宿舍楼97套、融通高科公司宿舍楼140套。
(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0户目标任务。根据《大冶市2025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我局向符合保障条件的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在冶常住非本市城区户籍且无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含进城务工人员),包括享受公租房配租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仍未达到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城市特困人员、低保和低收入家庭,通过采取入户调查、信息比对和房屋产权产籍网络比对、申报结果公示等方式进行审核,对审核后符合标准的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全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5户,72439.2元,完成目标任务110%。其中第一季度49户,17980元;第二季度49户,17980元;第三季度52户,18300元;第四季度48户,18179.2元。
二、指标体系评分说明
我市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住房保障区域中央财政下达资金1098万元(住房保障20万元,保障性租赁住房1078万元),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8分。综合评价等级:优秀。其中:资金管理得分19分、项目管理得分14分、产出效益得分65分。具体得分扣分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金管理情况(19分)
1.资金筹集。(5分)
(1)我市2025年无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得1分。
(2)黄石市财政局于2025年12月25日下达大冶市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197万元,该项资金规范管理、统筹使用,将按相关规定用于202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得2分。
(3)大冶市财政局已出具《大冶市2025年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评估报告》,得2分。
2.资金分配。(4分)
(1)根据大冶市财政局、房产局《关于印发<关于对中央和省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意见>(冶财〔2013〕256号)的通知》,我局制定了《大冶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冶建文〔2023〕45号)、《大冶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转售实施细则(试行)》(冶建文〔2023〕46号)等文件,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得2分。
(2)中央财政安排大冶市202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用于住房保障补助资金1098万元(住房保障20万元,保障性租赁住房1078万元),资金已按规定时间分配并下达到大冶市财政部门。我局结合本地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色进行资金分配,有针对性地改善住房保障对象居住条件。一是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5户,72439.2元,完成目标任务110%。二是完成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51套,分配资金107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0%。得2分。
3.预算执行。(10分)
(1)我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印发《关于2025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冶住房保〔2025〕06号),已经建立预算执行机制,得1分。
(2)大冶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大冶市2025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规定了2025年度的绩效目标任务,绩效目标预算执行率未达到80%,扣2分,总分8分,得6分。
(3)我局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申请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资金使用方面无违规违纪情况,得3分。
(二)项目管理情况(14分)
1.项目库储备。(5分)
根据《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工作的补充通知》(冶政办函〔2021〕32号),我局为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收购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大冶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收购工作指引》(冶建文〔2023〕47号),分别出具《大冶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将汉龙人才公寓225套、祥邦新能源公司宿舍楼199套、展旺精密制造公司宿舍楼90套、仕上电子科技公司宿舍楼97套、融通高科公司宿舍楼140套,列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得5分。
2.项目执行监控。(5分)
大冶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大冶市2025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均已竣工交付使用,得5分。
3.绩效管理。(4分)
大冶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大冶市2025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规定了2025年度的绩效目标任务,根据财政及上级部门要求已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整的报送绩效自评表、绩效评价报告等评价工作的相关资料,已经建立绩效监控机制,得4分。
(三)产出效益(65分)
1.住房保障计划完成率。(10分)
计划完成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51套目标任务,2025完成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51套,完成目标任务100%。计划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0户目标任务,2025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5户,完成目标任务110%。得10分。
2.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发展目标。(10分)
我市已制定“十五五”住房保障计划,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发展目标,得10分。
3.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6分)
我市已出台《大冶市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试点工作方案》(冶政办函〔2022〕50号)、《大冶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冶建文〔2023〕45号)、《大冶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转售实施细则(试行)》(冶建文〔2023〕46号)、《大冶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收购工作指引》(冶建文〔2023〕47号)等相关配套政策,采取“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需求摸底调查、建立轮候机制、用地供给、筹措资金、纳入考核”等具体措施,以解决我市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得6分。
4.资金使用效果。(7分)
我局根据2025年度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申请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资金使用无违规违纪情况,得7分。
5.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5分)
(1)我市2025年无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得1分。
(2)根据《大冶市2023年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纪要》规定,明确大冶市城镇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筹集、配售、运营、资金等方面管理,并制定相关制度,得4分。
6.工程质量。(8分)
未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信息,并制定出台《大冶市2025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得8分。
7.进度管理。(5分)
我市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均已竣工交付使用,未发现逾期建成情况,得5分。
8.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管理。(4分)
(1)我市已进行住房需求摸底,以需定建,得2分。
(2)我市2025年无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得2分。
9.经验推广。(2分)
我市2025年通过市政府网站、融媒体中心、大冶住建等网站进行住房保障宣传,得2分。
10.住房保障满意度。(8分)
共计发放40份调查问卷,其中收回40份有效调查问卷。通过问卷调查评分汇总,2025年住房保障对象满意度约为91.14%,达到90%以上,得8分。
附件:1.大冶市2025年住房保障绩效评价指标表
2.大冶市2025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表
3.大冶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计划和实施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