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冶城罚决字〔2025〕第036号)
执法类别 | 行政处罚 |
案件名称 | 大冶市香格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香格.壹号院14#楼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案 |
行政执法文号 | (冶)城罚决字〔2025〕第036号 |
违法单位名称 | 大冶市香格置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负责)人 | |
违法自然人姓名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5年12月15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关于大冶市香格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香格.壹号院14#楼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函。 经查,大冶市香格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香格.壹号院14#楼项目,位处于大冶市熊家州大道,项目于2022年5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并交付使用,合同总造价为69.8万元,该项目14#楼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属实,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进行立案。 |
行政处罚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限期整改。 2.根据湖北省(2021)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处工程合同价款2%的行政罚款,工程合同总造价为69.8万×2%=13960元。大写:壹万叁仟玖佰陆圆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1月30日 |
行政机关名称 |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