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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深度优化养老机构营商环境 全面激活养老服务活力

发表日期:2023-11-07    文章来源:大冶市民政局

大冶市深度优化养老机构营商环境

全面激活养老服务活力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冶市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企合力”的新模式,将市场效率准则引入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机制,盘活存量、扩大增量、提升质量,进一步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工作中,大冶市被选为“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改革”试点之一,2024年大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全部运营后,产值将达5000万以上,增加养老床位1000张,新增养老服务就业岗位300个。

企业开办养老机构审批效率提高80%

加强部门协同,实行“一网通办”。大冶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制度,全面实行开办养老院“一事联办”、涉企“免证明”,推行电子证照“一码通行”,优化办事流程,通过申请登记养老机构线上“一网通办”,对材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案回执,企业开办养老机构的审批效率提高了80%以上。

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把关评审程序。大冶市开展农村特困供养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公建民营,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在评审程序上,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各个环节做到公平公正,保证有序竞争。

创新服务机制,助企纾困解难。大冶市民政局坚持“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服务模式,在服务为先的理念下,建立专业化服务团队,以实现政府投入的高效运作,通过“亲商会”“茶话会”,畅通沟通渠道,为养老服务企业及时排忧解难。

养老机构享受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实行补贴政策。大冶市对新入驻的养老服务企业减租半年,给予新建的养老机构每张床位不低于2000元的建设补贴,按接收入住失能对象150元/人/月,其他对象100元/人/月的标准享受运营补贴;加大高级养老护理人才引进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专科、本科、硕士毕业生,3年内每年分别给予3600元、6000元、12000元生活补贴。

实施税费优惠。民办养老机构水电气费用按照城镇居民标准享受优惠。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免征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提供金融支持。养老企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劳动者达到在职职工人数规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为养老服务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老年人乐享“夕阳红”

标准化建设。大冶市民政局按照场地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营市场化的标准,推动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提档升级;大力实施“安全、清洁、温暖、文化、康复”五大工程和“游园、菜园、花园、健身园”四园建设,努力打造二星级以上的“花园式”养老服务机构。

数字化赋能。依托大冶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整合养老、医疗资源,实现医疗服务全覆盖;联合政数、市场、公安、医疗和消防等部门,实现公共区域安全监控零死角;通过睡眠、血压、呼吸频率等信息监测,实现养老机构内老人身体安全24小时监管。

品质化乐养。养老机构引入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服务人员,定期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强化护理技能,提升服务质量;提供全方位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和康复娱乐服务,组织老人们一起下棋、画画、做手工、看电视、跳舞等,谱写大冶湖畔“夕阳红”精彩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