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 > 养老服务领域

大冶市民政局关于选择养老机构的通告

发表日期:2026-09-15    文章来源:大冶市民政局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养老服务市场运营秩序,切实维护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及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领域各类安全风险,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我市未备案养老机构相关风险及合规事项,向全体居民郑重通告如下:

一、关于养老机构备案的相关规定养老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辖区内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并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到民政部门办理备案,纳入政府常态化监管范围。养老机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或事业单位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应当向大冶市民政局提交养老机构登记证书、《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和《备案承诺书》等材料。

二、温馨提示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居民及老年人家属:

1.谨慎挑选养老机构。为家中老人选择养老机构或托养照料服务时,请务必核验机构的营业执照、养老机构备案回执、消防验收、卫生许可等合法资质,切勿选择无证无照、未备案的私人养老场所和家庭托管点。如需了解全市已备案养老机构信息,可向大冶市民政局咨询。

2.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请勿轻信“低价养老、高额返利、预定床位增值”等虚假宣传,交纳预付费用时务必谨慎,签订正规养老服务合同,并妥善留存缴费凭证、服务协议等资料,守护好自身财产与养老安全。

3.主动参与监督举报。欢迎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辖区内存在未经备案擅自经营的养老机构、违规开展养老托育服务、涉嫌养老诈骗等问题,请及时向属地民政、市场监管、公安部门举报。维护安全、规范、有序的养老服务环境,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居民提高警惕、理性甄别,自觉远离非法未备案养老机构,共同抵制养老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携手筑牢养老安全防线。

举报咨询电话:0714-8764936

投诉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总部经济中心2区7055室

大冶市民政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