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为全面强化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全面提升我市校园安全保障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校园安全工作理念,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构建学校安全齐抓共管格局,提升学校安全隐患治理能力,切实保障全市师生生命健康安全,为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客观分析研判总结2021年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着力实施“十大行动”,全面提升我市校园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确保不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有较大以上影响的校园安全案(事)件,确保实现“校内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为零,校外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同比下降50%以上”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筑牢齐抓共管格局
1.强化学校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一是健全学校安全生产专委会工作规则、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并压实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二是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专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专委会全体会议,分析研判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三是督促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定期对涉及的学校安全事项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时段由专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联合督查,建立专委会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2.强化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一是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校园周边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校园周边环境重难点问题。二是督促公安、交警、城管、市场监管、文旅、民政、卫健、烟草等部门加大校园周边治安、交通、食品经营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烟酒彩票销售点的监管执法力度。三是定期对各乡镇和成员单位履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职责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3.强化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一是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二是根据《大冶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暑假期间开展督办检查,督促各乡镇和成员单位履职尽责。三是协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开展防溺水“进学校、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4.强化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一是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建立完善与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交警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二是指导、督促校车使用单位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三是每学期开学前,督促各乡镇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校车运行线路进行全面排查,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专项督查,对违反校车安全条例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5.强化市学校工作专班作用。一是制定工作专班常态化督查计划和检查内容清单,明确专班人员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确保每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督查全覆盖。二是结合重点时段和当前校园安全突出问题,做到常态化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和查处问责相结合。三是协调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到学校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二)压实股室单位责任,构建全局大安全观
1.明确相关股室和二级单位安全工作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重新梳理明确局相关股室和二级单位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2.压实相关股室和二级单位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局相关股室和二级单位每学期对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会,特殊情况、重要时段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由相关股室和二级单位汇报当前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学校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学校安全重大问题。三是将相关股室和二级单位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安全督查、督促隐患整改等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三)开展十大专项行动,着力构建平安校园
1.安全职责明晰行动。一是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对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将所有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重新梳理并分解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并加强教职员工岗位安全培训力度。二是落实安全网格化管理。对教学楼各楼层及出入口、食堂、宿舍、文体场馆、学生接送区域等实行小单元、网格化管理,落实区域专人负责。三是落实教职工安全工作首遇负责制。对学校及学生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相关安全事故苗头,首先遇见的教职工要承担首遇责任。
2.安全常规落地行动。一是坚持落实每周安全教育一小时、每周一节生命安全课和间周一节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天放学前五分钟安全教育提醒、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为安全规范化建设月的“四个一”安全教育机制。二是坚持落实安全日巡查和定期大排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加强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四是严格落实学生考勤及学生缺勤家长告知制度,加强课前点名、缺勤追踪、请销假、临时出校门、夜间查寝等管理工作。
3.护校安园守关行动。一是巩固校园安全“四个100%”,不断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二是全面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安保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严格落实上下学时段校领导带班值守和节假日值班护校制度。
4.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一是持续开展巩固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基础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二十条底线”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开展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二是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三是加快推进“明厨亮灶+互联网”建设,不断提升学校食堂量化等级,确保202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B级以上食堂占有率达到90%以上。
5.预防溺水保障行动。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强化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与学生自我教育,强化防溺水常态化提醒。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和属地对校园周边水域开展排查,提醒水域所属单位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重点时段落实人员实时看管。三是通过多种方式提醒并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监护,督促家长密切配合学校工作,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6.“四困”学生关爱行动。一是建立“四困”学生摸排建档机制。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四困”(学困、情困、家困、挫困)学生摸排,摸清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每个特殊学生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二是建立“四困”学生结对帮扶机制。安排合适的校领导、党员教师、优秀教师做特殊学生的成长导师、德育导师,确保结对帮扶教师能随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引导其健康成长。三是建立“四困”学生优先关爱机制,做到学习方面优先辅导、生活方面优先照顾、活动方面优先安排参与。
7.工程建设监管行动。一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按照程序规定组织施工,禁止未经招投标程序直接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强化安全源头管理。二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隔离防护措施,强化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和师生安全教育。三是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
8.疫情防控常态行动。一是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加强校园封闭管理和师生员工健康监测,落实教育部“五个一律”要求和“两案九制”。二是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因病缺勤(课)追踪、传染病报告等制度,加强师生员工季节性传染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三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通风消毒、病媒生物防制、垃圾分类等工作。
9.心理健康关注行动。一是按照《黄石市共同维护和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四年级及以上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紧扣发现、疏导、干预、追踪四个环节,按照“一生一档案一方案一专班”落实帮扶责任和相关措施。二是开展教师心理健康通识培训,完善心理咨询室建设,确保每学期全校心理疏导、干预学生数不少于 10%,围绕“一生一档一方案一专班”开展辅导服务比例不低于 50%。三是落实教育部《生命安全与心理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要求,保障“两课”顺利实施,建立“两课”教科研制度,提升“两课”教学教研水平。
10.家教水平提升行动。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师团队,帮助家长建立良好的家庭氛围和亲子关系。二是重视并加强家长学校建设,规范家长学校授课制度,精心选拔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开设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课程。三是通过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家长、举办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组织优秀家长宣讲等活动和编印家长教育读本等形式,引导家长学习优秀典型,不断提高家长育人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深刻认识提升校园安全保障能力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教育局的要求上来,把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作为抓好学校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认真进行研究部署,组织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落实,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切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过程调度。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校园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十大行动”工作开展及推进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和调度检查,检查调度结果将及时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并纳入教育系统年度平安建设(综治)目标考核内容。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落实校园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十大行动”工作推进不力、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挂牌督办制度要求实行挂牌督办。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导致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附件:2022年大冶市校园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表
附件:
2022年大冶市校园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表
月份 | 工作内容 |
三月份 | 1.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 2.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暨安全教育月活动。 3.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完善落实“一生一档案一方案一专班”等措施,加强学生心理疏导、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 4.督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完善安全防范设施。 5.制定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加强保安员培训。 |
四月份 | 1.启动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发放《预防溺水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清明节”、“五一”节前安全教育活动。 3.对校园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十大行动”有关工作开展督查。 4.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 5.督促学校加强学生心理疏导、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 |
五月份 | 1.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专题教育活动。 2.强化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与学生自我教育。 3.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课观摩评比活动。 4.对校园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十大行动”有关工作开展督查。 5.协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开展防溺水“进学校、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 |
六月份 |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2.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强化防溺水常态化提醒,发放暑假学生安全责任告知和温馨提示。 3.加强高考中考学生心理疏导、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 4.对校园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十大行动”有关工作开展督查。 5.召开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专题会议。 |
七月份 | 1.督促指导学校做好暑期安全家访活动,提醒并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监护,强化防溺水常态化提醒。 2.督促学校开展假前、假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防溺水专项督查。 4.组织开展全市校园安全管理专题培训活动。 5.督促学校落实暑假期间值班制度。 |
八月份 | 1.督促学校做好开学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2.召开学校安全会议,部署安排秋季学期学校安全工作。 3.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 4.开展秋季开学前校园安全督导检查。 |
九月份 | 1.组织开展“开学安全第一课”活动,发放秋季学期学生安全责任告知和温馨提示。 2.组织开展校园安全规范化建设月活动。 3.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隐患排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 4.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完善落实“一生一档案一方案一专班”等措施。 5.对校园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十大行动”有关工作开展督查。 |
十月份 | 1.针对秋季季节特点开展专题安全教育。 2.对校园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十大行动”有关工作开展督查。 3.督促学校加强学生心理疏导、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 |
十一月份 | 1.组织开展“119消防日”暨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 2.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3.对校园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十大行动”重点工作开展督查。 4.组织开展大冶市“平安校园”申报创建和评估认定工作。 |
十二月份 | 1.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 2.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3.开展冬季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等专题安全教育。 4.对校园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十大行动”重点工作开展督查。 5.联合市委政法委开展2022年度教育系统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考核。 |
2023年 元月份 | 1.开展寒假安全教育,发放寒假学生安全责任告知和温馨提示。 2.督促学校加强学生心理疏导、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 3.召开学校安全会议,部署安排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 4.做好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等资料整理工作,迎接市政府绩效管理考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