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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大冶市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 文件类型规范性文件
发文单位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冶政发〔2023〕2号
发文日期2023-01-07 09:52:51 发布日期2023-01-07 09:52:51
效力状态 主题分类

大冶市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

发表日期: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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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部门解读】《大冶市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大冶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冶市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东风农场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大冶市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冶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7日

大冶市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我市抵御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大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主要成效。面对严峻的灾害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科学指挥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各项指标较“十二五”时期明显好转,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止2019年底,全市自然灾害受灾人口471768人次、因灾死亡失踪人口0人、因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9638人次、倒塌房屋958户,直接经济损失74311.15万元。

1. 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完善。防灾减灾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市减灾委员会综合协调能力全面强化,防灾减灾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特别是2019年全市市机构改革以来,防灾减灾职能迅速整合调整到位,“大减灾”工作格局正在加速形成,市级与市直属部门两级的防灾减灾组织网络基本形成,防灾减灾体系的纵横基本框架初步搭建,并依托原有的人防信息化资源,进一步与有关专业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在全市形成了以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平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市气象局)、110应急指挥中心(市公安局)为枢纽,以110、119、120指挥中心为终端的防灾救援指挥体系。

2. 防灾减灾基层基础逐步夯实。全市14个乡镇(场)、街道、高新区(以下简称乡镇)均编制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质灾害、公共卫生、社会维稳、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和相关处置方案。支持创建18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8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2处避难场所、1座市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库,建立由457个灾害信息员组成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建成水文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点9个,建成森林防灭火及汛情预报预警点6个,防灾减灾能力逐步增强。登记建档5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乡镇均成立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每支队伍不少于100人,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地质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等应急工作。382个行政村均成立了村级应急小分队,每支小分队由不少于10人的群众、民兵和乡村干部组成。陈贵、还地桥等乡镇还成立了不少于10人的消防中队。

3. 监测预警预报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实现全覆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灾害、事故和事件的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得到加强,监测网络逐渐完善,基本实现监测预警体系的全覆盖。全市气象预测预报预警能力稳步提高,预报监测精细化、预报预警针对性不断增强,2016年、2017年综合预报准确率位列全省第一,2018年位列全省第二。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基本建成,实现了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气象部门内部和12379网站发布的功能。

4. 防灾减灾社会动员更加有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断深入,通过“5·12”国家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进校园等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为群众科普各类防灾减灾知识,并荣获全国应急管理新闻宣传暨学报用报先进单位称号。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创建活动,荣获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称号。

(二)面临的形势及新的要求。

1.“十三五”期间大冶市防灾减灾工作存在的问题。

(1)防灾减灾管理体系纵向不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后,融合了新的工作职能,市级层面职责和人员已划转完毕,但乡镇改革还未完全到位,导致大冶市与下辖乡镇之间的防灾减灾工作衔接不顺,多部门负责同一工作,造成防灾减灾工作不及时,日常的协调沟通和工作开展存在困难。

(2)相对严峻的灾害形势,基层防灾减灾能力明显不足。基层防灾减灾人员明显不足,基层队伍培训不到位,未成立专业应急队伍,防灾减灾经费不足。基层救援物资储备不全面,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滞后。基层避难场所不足,人均避难场所面积未达到要求。城市内涝治理工程、中小水库防洪工程还需加强。

(3)科技手段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运用不够。随着社会的发展,互联网+、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轮技术革命正深刻影响防灾减灾工作形式,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求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实现风险和隐患信息精准监测管理、精准预警、精准发布、精准救援、精准处置。而我市防灾减灾工作中科技手段的运用程度普遍不高,监测预警大数据中心尚未建立,自然灾害监测站点布局不合理、监测设备的智能化程度不高,部门之间、乡镇之间信息共享程度不够,信息发布传递覆盖面不广,预警信息覆盖在农村存在一定盲区,“最后一公里”问题仍然未得到彻底解决,全市中小水库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仍不健全。

(4)防灾减灾的社会文化氛围不够浓厚。公众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不够,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不足,亟待加强防灾减灾知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建立公共沟通机制。

2.“十四五”期间大冶市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挑战。

(1)突发性灾害风险依旧存在,自然灾害形势依然严峻。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市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几率增大,暴雨、洪涝、干旱、高温热浪、低温冷冻等灾害呈高发态势,局部较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汛抗旱、城市内涝、森林火灾步入易发期和高危期,森林防灭火形势极其严峻。自然灾害时空分布可能出现新变化,更具突发性、异常性和不可预见性,整体自然灾害形势依然严峻。

(2)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任务日益加重,而各种灾害事故成因增加且相互耦合叠加,非典型性、复合型事故几率增加,形成复杂多样的灾害链、事故链,综合性风险及衍生风险越来越严重,面对全灾种和综合抗灾救灾,如何解决认知短板、制度短板、能力短板,改革体制、创新机制、系统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等方面,面临重大挑战。

3.“十四五”期间大冶市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机遇。

(1)党中央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防灾减灾工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习总书记在重要会议上提到要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防灾减灾装备技术支撑、积极推进我国防灾减灾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还强调要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防灾减灾工作,市主要领导多次就防灾减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必将有力推动我市防灾减灾工作迈上新台阶。

(2)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为构建防灾减灾体系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随着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市防灾减灾工作领导体制、指挥体系、协同机制日趋健全,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防灾减灾工作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不断推进,工作效率、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全灾种、大减灾”的格局逐步形成,防灾减灾工作逐步实现从分散到集中、粗放到精细、被动到主动的历史性变革,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将更加精准高效。

(3)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成功实践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凝聚了社会共识。相较国际上众多国家在新冠肺炎疫情中的种种表现,我国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取得的种种成效,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凸显了基层党组织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也体现了应用先进技术、专家队伍提升防治效能的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全社会对防灾减灾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行动更加自觉,在加快构建防灾减灾体系、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等方面达成了共识、汇聚了合力。

(4)科技手段的不断进步提高为防灾减灾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利支撑。互联网+、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轮技术开始广泛应用于政府防灾减灾工作中来,大大提高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服务效率。这些技术的运用在防灾减灾工作的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精准监管、人性化服务等方面,将会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黄石市及大冶市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全面构建新时代防灾减灾体系,切实提高防灾减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科学发展。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科学技术在防灾减灾领域的应用,有效提升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科技支撑水平,提高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减灾。高度重视减轻自然灾害风险,充分发挥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和科普宣传等工作在减轻自然灾害风险中的作用。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强化统筹协调,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等各领域的协同配合,加强防灾减灾各部门的联动,形成全社会的防灾减灾工作合力。

坚持依法履职,统筹规划。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既要注重全面推进、整合资源,又要突出重点、逐步实施,做到夯实基础与创新发展有机结合,解决防灾减灾事业发展所面临的关键问题。

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统筹指导、就近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防灾减灾应急体制机制。强化乡镇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三)规划目标。

1. 总体目标。到“十四五”末,具备较强的有效应对全灾种安全威胁的能力,防灾减灾水平明显提升。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防灾减灾体制,实现安全发展、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做到监测预警及时有效、法规制度完善、救援队伍本领高强、装备物资保障有力,全民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和意识明显增强,能有效防控风险、精准实施救援,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显著降低。人民对安全环境的满意度和对安全需要的获得感明显提高。

2. 分类目标。(1)灾害防治类。保持自然灾害因灾死亡失踪人数0人的数据;灾害性天气预警平均提前量达到70分钟;全市整体具备抗御6.0级地震能力。(2)救援能力类。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95%以上;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内受灾人员得到初步救助,24小时内得到基本生活救助;救灾物资储备达到保障5千至1万人基本生活所需的储备量。(3)管理能力类。建成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大数据中心;防灾减灾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法治体系更加完备;防灾减灾信息化程度逐步提高,精准治理能力逐步加强;重要河道重点河段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防灾减灾知识的社会公众普及率显著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不断增强;乡镇防灾减灾能力标准化建设和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初步实现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防灾减灾机制体制。

1. 优化工作职责体系。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运行高效的原则,推进自然灾害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平时防灾减灾、急时救援指挥、统筹应急保障和社会综合配套的运行机制、平急转换规则和工作制度,形成各级地震工作机构和应急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整合现有市级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灾难救助、地震地质灾害等各个应急指挥机构,形成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的全市综合应急总指挥部。建立健全重大自然灾害调查制度,理顺各部门自然灾害防治职能,健全各部门防治工作权责清单,确保上下联动、权责一致、指挥顺畅。探索制订防灾减灾工作考核办法,优化防灾减灾考核指标体系,压实乡镇防灾减灾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市、镇应对灾害的事权划分,完善防灾减灾工作各级责任主体和岗位清单,强化工作过程性成效的量化监督。

2. 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部门、涉灾部门的防灾减灾工作规范及制度。统筹推进防灾减灾规范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工作,鼓励社会机构参与防灾减灾规范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强化应急预案分级分类管理,定期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及跨区域、跨部门综合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构建覆盖全区域、全灾种、全行业、全层级、全过程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动态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修编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时效性。

3. 健全信息管理机制。构建灾害信息统一管理机制,深化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应用,紧抓新基建机遇,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大数据中心,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灾害事故预警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完善分类管理、分级预警、平台共享、规范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精准度和实效性。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提升面向公众的突发事件应急信息传播能力。完善灾害信息会商机制,提高异常核实分析与深入研究能力。

4. 完善灾害救助机制。推动制定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建立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完善受灾人员救助标准。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捐赠的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的指导。健全市级综合统筹指导、乡镇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重建工作机制,科学评估灾害损失,健全灾情核查评估机制,探索完善灾害损失评估制度和技术方法体系。

(二)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1. 提升灾害风险评估能力。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城市内涝、森林火灾和地震灾害等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建立健全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全市灾害综合风险调查、重点隐患排查,摸清全市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分类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建立常态化的气象灾害与次生灾害多部门联合调查机制,完成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开展分灾种、精细化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业务,开展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基础数据收集,编制完善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救灾风险图。集中调查收集建(构)筑物的结构基础数据,建立全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基础信息数据库,分类开展灾害风险隐患识别,摸清全市地震灾害风险底数。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察,编制大冶市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开展水旱调查分析,修订水文特征值和水文手册,加强江河湖库及山洪灾害区域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登记,编制完善洪水风险图,建立洪水风险实时分析平台,建设水旱灾害风险调查与重点隐患排查数据库。

2. 提升洪涝灾害防治能力。推进实施山洪灾害治理、防洪排涝整治、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加强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设施建设,系统提升我市整体的防洪排涝能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中小型水库和其他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提高防洪抗旱能力,全面消除直接威胁群众安全的中小河流和中小型水库的安全隐患。

3. 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落实立查立改制度,将新发生和新发现的地质灾害点列入年度综合治理计划。开展区域性地质灾害风险综合治理,按照主动防灾、区域减灾、系统综合治理的思路,针对地质灾害易发、风险程度高的重点流域或区域,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通过差异化综合整治手段,源头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提升区域地质灾害安全韧性,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4. 提升森林火灾防治能力。支持森林火灾高风险地区开展防灭火应急能力建设,推进护林站(点)、以水灭火管网、防火应急道路网、林火阻隔系统、直升机取水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监测巡护等高科技手段的运用,建设新一代森林火灾预防信息网络。

5. 提升地震灾害防治能力。实施重点地区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程,推广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先进抗震技术方法等成果应用及地震巨灾保险等服务。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对地震易发区城乡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电信网络、水库大坝、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进行鉴定、评估和加固,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消减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防灾能力。

(三)推进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1. 建立健全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强化风险和隐患信息动态监测,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等技术,建设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监测网络。优化灾害监测站点布局,落实湖北省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二期建设项目,建立速报业务系统,提供灾害监测速报预警和预警信息,提高我市对地震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及暴雨、高温热浪、低温冷冻、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宣贯实施,依法加强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

2. 积极推进避难场所建设。结合区域和城乡国土空间发展规划,根据灾害特点、人口分布和城乡布局,统筹设置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人防工程、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改造或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增加避难场所数量,就近就便安置受灾群众。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供水、供电、消防、卫生防疫等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组织群众开展紧急状态下避难场所运行应急演练,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灾害事件能力。

(四)充实防灾减灾救灾力量。

1. 筑牢专业救援防线。加强应急队伍快速反应能力、果断决策能力、严密组织能力、精准施救能力、密切协同能力建设,提高各类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优化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布局,加强基层专职消防力量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推进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由单一灾种向多灾种升级。

2.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资源普查,编制应急资源指导目录,明确调查范围,建立常态化的应急资源调查机制。编制应急物资战略储备规划,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布局和区域布局,健全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合同储备和产能储备管理制度,做到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改扩建建设,加快形成以市级储备库为核心、三个乡镇储备分库为依托的网格化布局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地震应急救援装备、水利防汛抗旱物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物资、森林防灭火物资等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健全城市应急物资储备标准,结合各地风险和灾情特点,补充储备品种、增加储备数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应急物资。

3. 加强应急设备装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加强北斗定位导航、卫星传输等应急通信装备,支持基层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应急机构配备小型便携应急通信终端,加强排水、破拆、钻探掘进等应急救援专业设备装备,加强应急广播设施、救灾专用车辆、无人机等技术装备能力建设,提升救灾工作现代化水平。加强先进小型单兵装备配备,提高灾后搜救工作效率。加快推进减灾救灾装备设备研发与产业化推广。

4. 加强应急通信建设。加强无线电频率管理,满足应急状态下海量数据、高宽带视频传输和无线应急通信等业务需要。按照省应急管理厅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任务要求,开展本级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包括:建设固定基站、移动便携基站、市级集群同频控制器,配备手持及车载终端和无线通信网络设备,实现370M窄带数字集群的初步组网联通,以信息化推进防灾减灾救灾现代化。

5. 充实基层防灾减灾力量。加强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夯实基层防灾减灾救灾组织,推动乡镇、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增加基层工作人员编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发展灾害信息员、生态护林员等应急队伍,配齐乡镇、村(社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灾害信息员,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加强地方民兵等社会应急力量建设,依托地方优势救援力量和民兵等,推进专兼结合、一队多能的综合性基层应急队伍。推动县级层面组织指挥一体化、监测评估常态化、信息报告网络化、救援处置科学化、能力保障专业化、宣传教育社会化“六化”建设;推动乡镇层面开展以有专职管理人员、有交通工具、有应急预案、有救援队伍、有基本物资装备、有经费保障的“六有”建设;开展以有组织体系、有场地设施、有报警(宣传)设备、有信息员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通过采取规范标准、评估分级、试点示范、奖惩考核等措施,在城市和农村广泛开展综合减灾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6. 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共治共享应急制度,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现场救援、款物捐赠、物资发放、医疗救助、心理抚慰、灾后恢复重建、技术服务、安全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大力支持培育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发展,完善政府购买应急救援服务机制。加大社会化技术服务机构培育力度,扶持服务质量高、创新能力强的技术服务机构发展,推进技术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完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鼓励保险公司研发推出符合市场需求、多样化的商业巨灾保险产品,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灾害风险保障需求。

7. 推进防灾减灾救灾网格化建设。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最大限度协调利用社会综合治理网格或基地现有网格资源,通过范围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延伸防灾减灾救灾触角,积极推动防灾减灾救灾网格与既有网格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工作绩效、信息平台等方面的融合对接,实现群防群治,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全域覆盖、资源整合、上下联动的防灾减灾救灾网格化服务体系。

8. 提升公众防灾素养。深入推进防灾减灾科普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利用文明社区、文明城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谐社区(村)、平安校园、综合减灾社区等载体,以及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普及各类安全和应急避险常识,组织形式多样的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升公众突发事件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强化企事业单位履行防灾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等社会责任,全面提升社会公众防灾素养。推进应急安全体验设施建设,依托培训基地、科技场馆等场地设施,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的应急(安全)体验设施。

(五)夯实防灾减灾保障基石。

1. 构建制度保障体系。推进防灾减灾法制建设,加快自然灾害防治等方面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加强法规规章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建立评估标准,及时更新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加强防灾管理制度创建,推进防灾减灾管理领域制度的制定与修订,鼓励企业、社会团体聚焦防灾减灾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

2. 完善物资保障体系。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建立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资金保障,加大应急储备专项经费投入。健全实物储备为主,协议储备、生产能力储备为补充的储备模式,完善政府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管理制度,健全应急物资生产、储备、政府采购、调剂调用等机制,推动家庭储备。整合行业应急物资数据库信息,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提高应急物资管理及调配的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提升物资调配效率。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拨使用和有机更新工作机制,规范应急物资补充、更新标准,制定灾害应急处置期间政府紧急采购管理办法,优化紧急采购流程。充分发挥铁路、公路、邮政快递、仓储配送的比较优势,构建立体、综合、现代的应急物流网络,建立海、陆、空一体化交通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运输安全畅通。探索捐赠救援物资直接配送至急需地点机制,减少入库、卸货、清点、分配、再装车、出库等中间环节。建立健全应急物流体系,充分利用各类社会物流资源,补齐医药物流、冷链物流等短板,加强应急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建设,逐步建立多层级的应急物资中转配送网络。

3. 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加强防灾减灾专家库建设,打造防灾减灾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队伍,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研究机构,组建防灾减灾专家库。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积极推动防灾减灾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培养防灾领域高级专业人才。加强防灾减灾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建设先进适用装备研发与应用示范工程。

四、重点工程

(一)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工程。推进全市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建设。整合市、乡镇及有关部门应急指挥平台应用系统,加快全市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平台与各乡镇、各部门应急平台的对接,形成全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中枢。

(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程。推进我市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完成1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积极开展应急避险、逃生自救、居家安全、防震减灾、公共安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等科普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大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工程。推进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大数据管理系统建设。按照统一的网络平台、系统结构、技术标准、数据接口,建立一套全区域覆盖、端到端、全方位可视化的实时可知、全程可视、运转高效的数字化储备系统,实现各类应急物资信息综合汇总,以及应急物资的综合管理、科学调配和高效利用。

(四)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改扩建建设工程。推进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改扩建建设。按照一专多能、快速反应的总体定位,兼顾区域均衡和灾种特点,按照就近调配、快速行动、有序救援的原则,在我市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已有基础上,完成改扩建建设工程,并在金牛、还地桥、刘仁八3个镇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分库,实现全市应急物资就近快速响应任务。

(五)避难场所建设工程。推进我市避难场所建设,选择若干乡镇作为受灾人员疏散基地示范点,启动市党政机关防空防灾疏散基地建设,按照能生活、能就医、能工作、能学习的“四能”标准,加大投入,完善基地示范点各项设施及功能建设。设定全市避难场所达到人均避难场所面积1.5平方米/人的工作目标。

(六)南部重点山区森林防灭火防控体系项目建设工程。推进我市南部重点山区森林防灭火防控体系项目建设,在南部山区的鹿耳山、黄坪山、云台山、小雷山、大泉沟等重点林区28个山头修建应急救援通道、生物隔离带、蓄水池、救援人员避险点及视频监控预警系统。

(七)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推进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建设,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工作任务安排。开展地质灾害致灾调查和评估,建立全市地质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编制地质灾害综合风险图和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摸清全市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应对地震灾害的抗灾能力,摸排农居地震安全现状,建立专业全面的信息数据库。开展气象灾害致灾调查和评估,建立全市气象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编制气象防灾减灾救灾风险图。开展水旱调查分析,修订水文特征值和水文手册,建设水旱灾害风险调查与重点隐患排查数据库,编制全市水旱灾害风险图。

(八)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推进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建设,构建应急大数据监测预警中心,整合各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接入涉灾部门信息发布资源,建立多部门公用、多灾种综合、多手段融合、上下贯通的一体化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九)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工程。结合国家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和武汉城市圈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在全市加密一般站的布设,提升全市网格精度的烈度速报和辅助灾情信息获取能力。同时加强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系统建设,为政府、地震部门提供决策服务,为公众、企业和重点工程提供预警与烈度速报信息服务。加强流动地震台设施建设,实现专业数据通信保障、前后方视频会商、地震现场展示和科普宣传等功能,服务地震应急和现场会商工作,为地震应急现场工作提供数据保障和技术支撑。

(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通过与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搬迁移民等建设相结合,在“十四五”期间筹划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村建设,学习省、黄石市农村居民抗震防震相关经验,推广适合我市的农村民居抗震防震技术措施,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防震能力,以减轻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十一)防震减灾科普展示馆工程。参考黄石人防地震主题公园和西塞山区防空防灾综合安全体验馆,建设大冶市防震减灾科普展示馆,将防空防震科普展示馆打造成公园与科普融为一体的新型宣传模式,让学生和市民在参观学习休闲时能够掌握科普知识,进一步拓宽科普宣传渠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乡镇结合实际编制本行业和本区域的防灾减灾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阶段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加强与年度计划的衔接,确保规划任务有序推进。

(二)完善资金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救灾经费保障机制,将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动态保障机制。探索建立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募集机制,寻求社会资金支持,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防灾减灾救灾资金投入机制。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加大对高风险地区的防灾减灾救灾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对于纳入国家及湖北省的建设任务和规划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湖北省及市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支持。规范资金管理,完善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和使用制度,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资金正确用于防灾减灾工作。

(三)注重规划落实。各乡镇、部门要把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按照“多规合一”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协调与衔接机制,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按照规划的相关具体目标与任务,按照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需要,在充分利用存量资源的基础上,发挥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整合效应,规划布局好增量资源,制定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年度任务和各项工作措施,并按计划分期分段组织实施,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乡镇及各部门制定本单位防灾减灾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科学制定计划进度,明确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责任,并纳入部门和政府年度工作考核。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规划实施合力。市应急管理局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适时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形成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工作齐抓共管、全面落实的良好局面;相关部门要抓好重点建设项目统筹,指导协调制定实施计划,加快相关工程的立项、投资和建设。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和专家咨询的作用,与外部专业战略咨询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积极推动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五)加强考核评估。建立规划实施的跟踪评估机制,及时跟踪检查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开展本规划实施的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总体执行情况总结,适时提出下一步对策方案。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模式。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完善防灾减灾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健全防灾减灾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将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规划实施与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及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相关部门应对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上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进行问责,将规划实施成效与干部作用考核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