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5-11-19
-
×
分享是一种态度
为有效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大冶市域内各相关单位及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于12月18日前以纸质版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张慧丽
联系电话:0714-8729723 0714-8724553
邮箱:184299023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修改意见”
地址:大冶市东港路与罗金大道交叉口西200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
附件: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
2025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