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分  类: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22-04-26
标  题:【媒体解读】爱狗方式千万条养犬办证第一条——《大冶市城区养...
文  号: 主 题 词:

【媒体解读】爱狗方式千万条养犬办证第一条——《大冶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解读 (二)

发表日期:2022-04-26

  • ×

    分享是一种态度

    0

相关政策:大冶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

为规范市民养犬行为,培育文明养犬理念,《大冶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限养区内单位和个人养犬,应当到单位和个人住所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养犬登记手续。

为养犬办证是犬主关爱犬只的重要方式。如何让自己的狗狗“持证上岗”,避免成为无证犬、流浪犬,下面就为广大养犬人士详细解读。

【办理犬证流程】

1、个人养犬犬证办理:

养犬人应当与居(村)民委员会签订《履行养犬义务承诺书》,携犬到农业农村部门批准的犬只预防接种免疫点对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免疫证明,凭《履行养犬义务承诺书》和动物免疫证明申请养犬登记。

2、单位养犬犬证办理:

养犬人为单位的,除《履行养犬义务承诺书》、犬只免疫证明外,还应提交养犬用途、犬只种类和数量的书面说明等有关材料;饲养护卫犬的,一并提交护卫区域的书面说明及图示。

【办理犬证方式】

1、网上办证

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犬证可通过网上申请。养犬市民可通过手机下载“68宠物”APP,选择“犬证办理”,选择城市“大冶”,点击“办理犬证许可”页面即可提交相关资料。

养犬网上办证需提供材料为:

A、犬主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照片,非大冶市常住人口提供身份证、居住证照片

B、犬只照片(正面、左侧、右侧)

C、犬只免疫证明照片

D、申请智能犬牌(可自主选择)

公安机关网上审核通过后,携带填报资料原件前往社区(村)居委会或社区警务室办理登记证,领取智能犬牌及养犬登记证(需提供犬只1寸彩照)。智能犬牌申请采取市民自愿原则。

2、现场办证

养犬人携带犬只、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非常住人口: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免疫证原件、犬只1寸彩照,前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社区警务室办理登记证,领取智能犬牌及养犬登记证。

【养犬办证限制】

1、限养区内,个人养犬每户只准养一只。超过数量的犬只将不予办证。

2、限养区内,除科研机构、演艺团体、动物园和按照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确定的治安重点保护单位等,可以养用于实验、表演、观赏、护卫、案件侦查的犬只,其他单位禁止养犬。其他单位养犬办证不予受理。

3、城区禁止养烈性犬。34种禁养烈性犬品种:獒犬、雪橇犬、拳狮犬、笃宾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纽芬兰犬、可蒙多犬、罗威纳犬、圣伯纳犬、萨摩耶德犬、德国牧羊犬、阿富汗猎犬、巴山基猎犬、寻血猎犬、苏俄牧羊犬、猎狐犬、灵缇、猎鹿犬、威玛猎犬、波音达猎犬、贝生吉犬、贝林登梗、边境梗、牛头梗、凯丽蓝梗、美国斯塔福郡梗、比特犬、斗牛犬、松狮犬、大麦町犬、土佐犬、秋田犬、雪达犬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种。对于养犬人所养的烈性犬犬证申请不予受理。

4、城区禁止养大型犬。大型犬指:成年犬只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60厘米的犬只。超过标准的大型犬犬证申请不予受理。

大冶公安提醒:近段时间,我市正在严厉打击不文明养犬行为。请广大养犬市民为您的爱犬及时办理犬证,自觉遵守犬只饲养管理相关规定,做文明自律的养犬人。